特色小镇建设工程融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招标公告

特色小镇建设工程融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品目
采购单位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行政区域梅县公告时间2017年01月19日 11:23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资格审查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梅县区雁洋镇特色小镇建设工程项目融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项目已纳入梅州市梅县区本级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投融资建设。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授权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GZGXGCMZ********

2.2 计划编号:M3-201701-01001-036

2.3项目名称:梅县区雁洋镇特色小镇建设工程项目融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项目。

2.4建设地点: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

2.5项目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综合管网建设(一期);(2)环镇路建设;(3)滨水湿地公园;(4)慢城入口沿街民居建筑客家元素升级改造;(5)滨水景观带一期、古驿码头;(6)雁洋镇小学;(7)污水处理厂;(8)美丽乡村综合提升;(9)绿道慢行系统(一期);(10)综合管网建设(二期);(11)绿道慢行系统(二期);(12)综合管廊建设;(13)农副产品交易市场;(14)社会公共停车场;(15)雁洋镇医院;(16)核心区市政道路建设;(17)核心区道路公共服务设施;(18)雁洋镇供水厂扩容;(19)房车管理中心;(20)慢城游客服务中心;(21)慢城土特产电商中心;(22) 三乡游客综合服务中心;(23)滨水景观带(二期)等;

2.6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45.8989亿元。

2.7资金来源:由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进行融资解决;

2.8项目采购人: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9政府采购服务的承接主体

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以下称“中标人”),中标人为项目提供投融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服务。

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协议》,中标人/中标人的牵头人与采购人指定授权的公司(下称“授权公司”)合作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法人公司(下称“项目公司”)作为政府采购服务的承接主体。项目公司与采购人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组织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等服务,购买服务资金支付年限暂定为15年(以项目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10中标人的工作范围:中标人/中标人其中的牵头人须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工作。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以下称“中标人”),中标人为项目提供融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等服务。

2.11政府采购服务的合作模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即由项目公司实行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一体化行为。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预计3年,回购期预计12年。本款所述事项最终以合同的约定为准。

2.12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需积极配合梅县区人民政府参与梅县区雁洋镇特色小镇其他项目建设的投资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必须具备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分工。

3.4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则为牵头人)应为具有投融资能力且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依据建质安函[2006]136号和粤建管函[2006]513号精神,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企业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6)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7)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8)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9)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5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

1)申请人拟派的园林绿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2)申请人拟派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申请人拟派的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4)申请人拟派的公路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外省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应符合粤建市函【2014】218号的有关要求),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设计项目负责人:

1)申请人拟派的园林绿化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2)申请人拟派的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申请人拟派的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申请人拟派的公路专业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申请人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拟派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6业绩要求:

自201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至少一个投资额在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带有投融资性质的BT、BOT、PPP等项目)

3.7资金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净资产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以上(以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为准)。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银行存款或银行资信或银行授信或银行融资额度必须满足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要求。

3.8信誉要求:

(1)自2016年6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2)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

(3)近三年未被广东省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5日(北京时间9:30~11:30、14: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登记表()在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查询电话:****-*******)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除园林企业外其他施工方须提交);

(5)园林绿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职称证、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6)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7)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8)公路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9)园林绿化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职称证、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10)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资格证、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11)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职称证、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12)公路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职称证、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13)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职称证或注册证、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14)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详见格式一);

(16)提供不少于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融资证明的复印件,同时提供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封面、报表综述、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证明净资产不少于30亿元(含30亿元)以上人民币。(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以上1~16条款要求的资料用A4纸按顺序胶装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正、副本各一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除国家二维码可扫描的)复印件均须原件核对);

上述报名资料由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亲自提交,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预审文件及参考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第十三条规定执行;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大于或等于3名时,选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6.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截止时间、预审时间、

6.1 递交时间:2017年2月16日下午14时30分~15时00分;

6.2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16日下午15时00分。

6.3 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2月16日下午15时00分。

6.4 资格递交、预审地点: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评标室。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梅县区宪梓南路

联系人:章先生电话:****-*******


采购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店面(梅州分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钟小姐电话:****-*******


2017年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 勘察 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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