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九路护栏广告招标公告
京九路护栏广告招标公告
2017-01-19 10:24:49
依据中国电信新县分公司提交的采购申请单及采购建议单,市公司财务部拟定于2017年1月对中国电信新分公司京九路护栏广告项目进行采购工作。具体汇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新县分公司京九路护栏广告项目
二、采购内容
开展中国电信新县分公司京九路护栏广告印制,推动新县分公司市场推广及营销宣传
三、采购方案
(一)项目预算:8万元(17%增值税)。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国电信〔2015〕170号)、《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比选管理办法》(中国电信〔2016〕13号),因本项目有2家广告公司均提供可行方案,并且醒目金额在8万元以下,所以采用公开询价方式。
(三)公告媒体:拟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同时发布公告。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足够的营销策划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3)投标人需具备广告、营销策划的资质,有过营销策划项目;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
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信誉要求:良好,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或在最近
两年内没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申请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申请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评审方法及中选原则:
公开唱价后,询价小组查阅应答文件,在确认应答文件的应答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递交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将对2家申请人进行询价或与1家申请人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六)询价小组组成:询价小组由3人组成,全部为部门选派。
(七)计划时间进度:拟定于2017年1月19日发出公告,2017年2月6日进行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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