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老人海水浴场东侧停车场消防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合同
石老人海水浴场东侧停车场消防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合同
发包方: 青岛市崂山区石老人海水浴场管理处
承包方:青岛东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8修订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青岛市崂山区石老人海水浴场管理处
承包人(全称):青岛东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括
工程名称:石老人海水浴场东侧停车场消防设施维修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石老人海水浴场东侧停车场
工程规模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工程计划文号: 年度财政专项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人应完成以下工程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对石老人海水浴场东侧停车场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 按照建设单位通知日期相应顺延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贰拾捌万贰仟壹佰壹拾玖元柒角柒分
(小写)¥:人民币28.211977万元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大写): /
(小写)¥: /
综合单价或费率:√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适用招投标工程、政府采购工程或竞争性谈判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预算控制价、招标文件及答疑;
□4.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5.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1.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指令、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1月17日
合同订立地点: 崂山区石老人海水浴场管理处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由发包人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邮 政 编 码: 邮政 编 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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