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技综合楼施工招标公告
门诊医技综合楼施工招标公告
定陶区南王店中心卫生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中慧招字[2017]0117-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陶区南王店中心卫生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菏泽市定陶区南王店镇中心卫生院,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定陶区南王店中心卫生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总投资约230万元,主要包括门诊医技综合楼的建筑与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定陶区南王店镇;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2.4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付款方式:工程一层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20%;工程二层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40%;工程三层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工程价款的95%;剩余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注:最终资格认定以评标过程中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3.4定陶区南王店中心卫生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为确保工程质量,防止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现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46万元,并在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经招标人同意报区政府同意后退还。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注: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从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定陶农商行营业部;行号:4024 7530 0809;户名: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9170 1176 0004 2050 0039 22。汇入账户后凭银行回执到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在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持以下有效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以下复印件未全部递交的不予受理)。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4.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具有二维码可扫描验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
4.4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个月或上一年度的养老保险证明;
4.5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注册建造师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注:
投标人另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并同上述证件一起递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请在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元整,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次投标使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市定陶区南王店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0*****37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栋712室
联系人: 闫先生 张先生
电子邮件: sdzhonghui@163.com
2017 年 1 月 19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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