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机场项目供油工程津京第二输油管道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北京新机场项目供油工程津京第二输油管道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北京新机场项目供油工程津京第二输油管道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新机场项目供油工程津京第二输油管道已由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以中国航油发[2016]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航油京津冀管道运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拨付,招标人为中航油京津冀管道运输有限公司。北京新机场项目供油工程津京第二输油管道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新机场项目供油工程津京第二输油管道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项目立项批准文号:中国航油发[2016]220号。
2.3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17.89亿元。
建设规模为:本工程起自于天津塘沽南疆油库,止于北京新机场。途经天津、廊坊两市8个区(县),线路全长约197km。其中塘沽-武清段管径DN600,长度约127km,武清-北京新机场管径DN500,长度约70km。沿线设置3座站场,11座线路阀室。
招标范围:北京新机场项目供油工程津京第二输油管道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决算编制(不含财务决算编制)。其中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指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量清单及最高价编制;
(2)工程招标阶段中的清标工作;
(3)对中标人所报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造价分析;
(4)参与合同中有关造价条款的拟定工作;
(5)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
(6)根据工程进度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主要材料用量;
(7)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及专业工程等市场价格的查询工作,并出具相应的价格咨询报告或审核意见;
(8)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月完成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付款建议书;
(9)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10)会同招标人、监理人等到施工现场核定工程量;
(11)及时核定阶段性完工的分部及单项工程结算,并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
(12)提供整套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交招标人归档;
(13)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能够及时为招标人提供解决处理意见等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
(14)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工程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服务;
(15)提供管材精细计量的服务工作;
(16)完成项目竣工决算编制(不含财务决算编制);
(17)配合招标人完成审计部门的工程造价审计工作。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工程决算审计时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存续,具有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能力未受限制,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业绩良好,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项目总投资额15亿元或100公里及以上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须带站场)的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文件有一项即可: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报告或业主证明资料,其中业主证明资料需包含业主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或往来款发票)。
(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及以上,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项目总投资额15亿元或100公里及以上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须带站场)的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组人员配备:项目组总人数不低于10人(含项目负责人),均具备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低于5人;项目驻场人员不低于2人(长期驻场人员土建、安装专业至少各一名,均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驻场人员须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内满足八小时驻场时间),均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京津冀地区造价工作,驻场人员不得兼职其他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上述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在册员工,投标人至少为其缴纳了3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费用,投标人中标后,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5)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连续盈利;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投标人和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记录;
(8)近年无串通投标、骗取中标行为;
(9)近年未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条、第77条的规定,以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而被行政监督部门驳回的;
(10)近年与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合作过的项目在投标、施工和维修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不良记录情形具体包括如下方面:
①行贿评标专家等影响业主公正招标的行为;
②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的,或者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或者经违约方自认的,在工程质量、工期、维修等方面有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违约是指因违约给招标人或其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③存在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再分包或擅自委托行为;
④其他不良记录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携带以下报名资料进行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第二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 |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汇津广场C座8层 |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
联系人:张文、石传明 | 联系人:赵春阳、董峰 |
电话:***-********转823/835、138*****725/158*****308 | |
传真:***-******** | 传真:- |
邮箱:zhangwen@cnaf.com | 邮箱:CAECZBD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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