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桃源幼儿园新建工程(设计)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桃源幼儿园新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桃源幼儿园新建工程 (设计) 2、采购编号:jsfscg16-60409 3、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5655.19万元,主要内容为新建教学楼、变电所、水泵房、垃圾房及室外总体工程等,新建总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办学规模15个教学班。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在开标之前完成登记手续;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1月19日~2017年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国定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90号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否则拒绝接受投标)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建筑建材业网上报名凭证原件(须加盖公章) 注:1、根据金府办发(2014)4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投标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应当投标。投标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开标后的15天内(不包括开标当天)到金山区建筑管理署说明正当理由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逾期作无正当理由处理。 2、根据金府办发(2014)4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投标人一年度内累计三次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投标的企业,取消其两年内金山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7年2月14日下午13:3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14日下午13:30至投标截止。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金山区龙山路555号3楼开标室(详见电子屏幕) 六、采购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90号 邮编:201599 联系人:倪雄超 电话:137*****755 传真:***-******** Email: 137*****755@126.com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校产基建设备管理中心 地址:金山区新城路115弄25号 联系人:钟漪 电话:********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