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CG2017-C01保山市交通发展基金发起合作方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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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保山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保山市交通发展基金发起合作方供应商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证券机构、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社会资本等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交通发展基金发起合作方供应商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简要说明:

经市政府批准(保政复〔2017〕2号),保山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发起设立保山市交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不超过30亿元,基金存续期为10年(5+5年)。由保山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为劣后级LP),由发起合作方供应商出资80%(含优先级LP、基金管理人GP的出资额),募集不超过30亿元的保山市交通发展基金。

1、基金投向:投入到保山市“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的东南绕城、昌保、保施、腾猴、腾陇、芒孟6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2、基金发起合作方供应商出资额比例:不超过24亿元(优先级LP、基金管理人GP的出资额),占基金规模的80%。

3、出资计划:根据6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分次分年度按需到位,预计2017年7.2亿元、2018年4.8亿元、2019年4.8亿元、2020年7.2亿元,累计24亿元。

4、合作期限:5+5年(即建设投资期5年,政府回购期5年)。

5、基金发起合作方供应商收益率:基金合作发起方供应商以实际认购基金的份额享有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固定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设立、募集、运行、管理费用,以及投后管理、基金托管、信息披露、法律和专业服务费用等)不高于年化1.4%;浮动收益执行人民银行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并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进行浮动。按2016年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9%测算,基金发起合作方供应商享有的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不高于6.3%。分期到账的认购资金,分批按日核算,按季支付收益给基金发起合作方供应商。

6、基金普通合伙人:由基金发起合作方供应商推荐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本基金募集、设立、管理等相应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经保山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可后,作为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具体负责落实设立基金、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募集优先级合伙人基金份额等事项。

7、基金退出计划:从基金存续的第6年起,由保山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等额本金的方式,逐年回购优先级合伙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根据实际需要,保山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提前回购优先级合伙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存续期满后终止,在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的监督下,由保山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基金清算工作。

通过本次竞争性磋商,确定不超过7家的预成交供应商,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月内若多家入围银行均取得总行授信,则按预成交通知书排名确定成交供应商,若2个月内入围银行均未取得总行授信,则选取第一时间办理到总行授信并递交到招标人的银行作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办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以成交结果,由保山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合格供应商签署发起设立基金合作协议。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证券机构、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社会资本等(上述供应商均含: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经营授权,不接受任何自然人投标)。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只能由其自身或一家具有法人授权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元),存入指定账户,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银行账号

****************02

投标保证金查询

****-******* 杨女士

七、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无需提供)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无需提供)

6.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非金融机构供应商无需提供)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的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17年 1月20日起至2017年1月24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文件地点: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6日9:00时(北京时间)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2月6日9:00时(北京时间);

十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三、其他说明及事项:

1.业务咨询:

(1)代理单位: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2)采购单位:保山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7*****965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兴隆小区30号

2.网上公告查询: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7年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 基金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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