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牙通古斯乡0.5万亩国家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民丰县牙通古斯乡0.5万亩国家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民丰县牙通古斯乡0.5万亩国家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丰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民丰县牙通古斯乡0.5万亩国家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第一标段:防渗支渠0+000-4+000段,建筑物11座;
  第二标段:防渗支渠4+000-8+500段,建筑物3座;
  第三标段:田间道路3.7km。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施工标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相应资质的投标企业,并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等;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及以上(疆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需为一级)水利工程施工建造师证书,具有二年以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经历及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施工管理业绩(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方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上述工程项目施工的能力(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2)需提供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证件,且拟派出人员须是经过水利厅信息登记的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于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5日,上午10:00~13:30时,下午16:00~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2月20日11时00分,地点和田市和天下国际酒店1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田日报》、《和田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人:民丰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梅风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建设 高标准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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