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拍摄车及相关设备招标公告
执法拍摄车及相关设备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临渭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渭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渭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渭分局执法拍摄车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渭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渭分局执法拍摄车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7-CS-085/1 三、采购人名称:渭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渭分局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东风大街区政府行政中心原渭南迎宾馆大楼一楼 联系方式:138*****77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包:执法拍摄车 2台
B包:拍摄器材
项目用途: 执法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A包:33万元 B包:7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磋商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分项资质: 3-1、A包资质 3-1-1、供应商改装后的专用车辆需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的“汽车产品公告目录”的救护车车型,供应商磋商时需提供详细数据; 3-1-2、车辆需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1-3、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车辆的代理证或授权书; 3-2、B包资质: 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红外轻载云台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的授权书;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5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3、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九、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7年2月6日09:30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八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 白国锋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7558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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