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设备招标公告
监督执法设备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临临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临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执法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7-CS-090/1 三、采购人名称:临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一青里区政府7号楼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仪 20台,检测功能:仪器包括但不限于酶抑制法检测模块、薄层色谱法检测模块、胶体金法检测模块,可实现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有机氯、菊酯四大类农药的检测,以及肉类中的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的检测,同时可拓展水产品、奶品中抗生素的检测; 2、多参数食品安全快速分析仪 20台 、检测功能:仪器包括但不限于比色法检测模块、胶体金法检测模块,可实现甲醛、亚硝酸盐、二氧化硫、双氧水、硼砂的检测,以及水产品孔雀石绿、氯霉素、磺胺的检测,同时可拓展食品中毒素类的检测; 3、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100台、感光镜头:采用高清CMOS镜头,感光芯片像素≥1600万像素,配备镜头保护片,摄像头的对角线视场角≥130°(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项目用途: 产品检测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5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磋商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执法记录仪公安部检测报告; 4、执法记录仪通过GA/T 947-2011《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 5、执法记录仪产品3C质量认证证书; 6、产品(执法记录仪、多参数食品安全快速分析仪、多参数食品安全快速分析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5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7年2月6日14:30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楼第三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 白国锋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8081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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