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新春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五指山市新春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为充分了解社会公众对海南省五指山市新春水库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海南省五指山市新春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五指山市水务局

  项目名称:海南省五指山市新春水库工程

  建设地点:五指山市南圣镇境内,昌化江二级支流,南圣河一级支流草头河中上游新春村河段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新春水库工程是《五指山市城市供水工程水源规划报告》中规划的水源工程。工程开发任务为供水,主要解决五指山主城区、翡翠组团、南圣组团供水的水源问题。水库设计供水保证率为95%,多年平均取水规模3.3万m3/d,为南圣镇新水厂供水1204万m3

  新春水库工程等别为Ⅳ等小(1)型,包括枢纽工程和输水管线工程两部分。枢纽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483.5m,死水位446.0m,总库容748.79万m3,正常蓄水位对应库容630万m3;枢纽建筑物主要由大坝(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62.0m)、泄水建筑物(2孔开敞式溢流表孔)、输水涵管(1孔闸门)等组成;输水管线工程采用2根DN500球墨铸铁管布置,管线全长7.4km。水库淹没及工程永久占地37.41hm2,临时征地11.29hm2,规划水平年生态搬迁安置人口366人。工程施工总工期48个月,本阶段工程静态总投资3.67亿元,估算环境保护投资1200万元

  2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2.1 生态环境

  a) 陆生生态影响

  本工程建设对区域植被影响主要源于工程占地。工程占地影响包括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影响,占地导致区域植被损失和破坏,植被面积减少,生物量降低。植被损失的主要植被类型为橡胶林、槟榔林、香蕉林、农作物等。评价区陆生植物为一般常见种,在周边地区均有广泛分布,不存在因局部植被损失而导致该植物种群消失的可能。水库蓄水对2株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白桫椤造成淹没影响,工程施工可能会对新春村附近的4株白桫椤带来影响。

  评价区陆生动物均为常见物种,适应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迁移能力,受施工干扰影响会主动向周边适宜生境迁移,工程建设不会改变其区系组成,影响总体较小。3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均为猛禽,迁移能力很强,受工程施工影响较小。

  b)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工程完工后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林草植被恢复或耕地复垦;设置警示牌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位于淹没区的的国家Ⅱ级保护植物白桫椤实施迁地移植保护,位于施工场地附近的白桫椤做好围挡保护;加强施工管理与监理,尽量减少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和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常识的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猎捕蛙类、蛇类、哺乳动物类、鸟类等野生动物和从事其它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渠线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渠线两侧的动物迁徙,设置生物交流通道。

  c) 水生生态影响

  施工期,施工废水排放可能对局部水域浮游生物、底栖动物产生不利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完工,这种影响也将消失。

  大坝建成后改变河流水文情势,尤其是大坝阻隔影响,库区河段原来适应于底栖急流中生活繁衍的鱼类在干流河段的数量将减少,而适应于缓流环境生活的鱼类,种类数量将上升,并成为库区的优势物种。水库建设对上下游鱼群之间的迁移和交流的阻断影响,可能造成河流中鱼类的空间分布格局和种群数量发生变化。

  水库蓄水后,由于水位的抬升,库区原有的鱼类产卵场被淹没,喜流水产卵鱼类的产卵场将消失,不过,适应静水区产卵的鱼类会在库区水域形成新的产卵场。水库初期蓄水期间坝下产卵场由于河流的减水,流量、流速等的较大变化受到一定的影响。

  d)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将库尾以上干流河段和坝下支流作为鱼类的栖息地进行保护,采取人工鱼巢、岸边带营造等措施,以维持河道内原有鱼类资源及组成;开展水生生物监测工作,周期为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开展鱼类增殖放流工作;进水口设置拦鱼设施;加强渔政管理。

  2.2 水文情势

  a) 水文情势影响分析

  新春水库建成后,坝下河道的水文情势会产生一定影响,坝址到下游南圣河汇合口之间河段水深、流速、水面宽等较建库前有一定的减小,在保证生态流量下泄的前提下,河道减水对水生生态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库区坝前水位高程由原来的430.0m提高到483.5m,抬升53.5m,坝前水深增加,水库运行时基本在死水位(446.0m)~正常蓄水位(483.5m)之间变化,将产生最大约37.5m的消落带。水库水面面积变大,水体流速从库尾到坝前逐渐减小,水体流态趋缓。

  b) 保护措施

  设置专用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不同月份下泄至少0.07m3/s的生态流量,并根据下游需水要求采取生态调度优化蓄泄水方案。初期蓄水期间,采用人工放水的方式来满足下游生态流量。

  2.3 地表水环境

  a)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期间废污水产生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且均为间歇、分散排放。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系统、机械车辆修配厂、开挖基坑等,施工生活污水则主要来源于施工生活区。施工废污水需进行相应的处理,达标后回用或运走,禁止排放工程区水体。

  采用α-β法判别新春水库的水温结构为稳定分层型,各代表年均存在低温水问题。升温期水库下泄的低温水经过一定长度的自然河道恢复作用后,水温可进一步的得到恢复,但仍可能对下游河道内鱼类繁殖带来影响,应进一步采取低温水防治措施。

  新春水库建成运行后,在做好污染源控制的前提下,污染源负荷逐步降低,库区水质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建库后,下游河道流量减小,水体自净能力下降,但由于下游污染源汇入量很小,水库运行对下游河道水质不会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b) 保护措施

  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机械车辆修理冲洗废水采用小型同向流隔油池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采用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所有无法回用的处理废污水应及时用运水车运走,禁止在工程区水域排放。

  新春水库建成后,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采取积极的水源保护措施,加强监督与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加强上游流域的污染源控制;初期蓄水期和运行期下泄生态流量;水库蓄水前进行彻底库底清理。

  2.4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

  a) 影响分析

  环境空气:工程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仅限于施工期。枢纽工程敏感受体主要为施工区附近的南圣镇新春村居民点,输水管线工程敏感受体主要为沿线的什洪、草头、什兰、牙南等村镇居民点。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坝基开挖、钻孔、爆破、混凝土拌和、石料场开采、弃渣、施工运输、机械设备运行等产生的粉尘、扬尘和废气污染,其主要污染物为TSP、NO2、SO2、CO等。

  声环境: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集中在施工期。工程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运行的固定噪声,车辆运输的流动噪声。枢纽工程敏感受体主要为施工区附近的南圣镇新春村居民点,输水管线工程敏感受体主要为沿线的什洪、草头、什兰、牙南等村镇居民点。

  b) 保护措施

  环境空气:开挖、爆破集中的枢纽施工区和场内外交通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配备洒水车,施工期间无雨日每天至少洒水4~6次;选用低尘爆破和钻孔工艺;混凝土系统配备集除尘设备;多尘物料运输应适当加湿或用帆布覆盖,运送散装水泥车辆的储罐应保持良好密封状态,经常清洗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附近时减速慢行;工程运输车辆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保证尾气达标排放。

  声环境:合理进行施工组织规划,避免在同一地点集中布置过多的强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混凝土系统等振动大的设备使用减噪槽、减振机座;施工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等时,减缓车速,禁止鸣放高音喇叭,设置限速牌;各类施工机械均应选择技术成熟、噪声小的机型。

  2.5 固体废物

  施工高峰期施工区日产生生活垃圾约1.0t,拟委托五指山市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施工区生活垃圾,施工现场设置专用封闭式垃圾桶。

  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海南省五指山市新春水库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和《五指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要求。工程建设可显著提高五指山市南圣镇的供水保证率,满足生产、生活用水对水量水质的要求,对于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当地居民收入能起到重大的作用。工程影响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现状环境条件较好,无环境制约因素。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不会对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构成破坏。工程建设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环境影响预测中发现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可通过进行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得以减免和防治,通过环境损益分析,工程建设的环境效益大于环境损失。从环境角度审议,不存在制约工程开发的环境问题,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4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海南省五指山市新春水库工程所在地及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5 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在本次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和报告书详细情况,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6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五指山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swj1038@163.com

  地址:五指山市海榆中线35号

  联系人:吴英宝

  五指山市水务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 水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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