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宝丰路快速路线路迁改主材设备招标公告
硚口宝丰路快速路线路迁改主材设备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硚口宝丰路快速路线路迁改主材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WGWZYJ********5
1.招标条件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用户投资,招标人为武汉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硚口宝丰路快速路线路迁改主材设备招标”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7个标段,招标货物主要包括:环网箱、箱变、真空断路器、电缆、电缆附件;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货物清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同一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时,推荐金额大的标段为第一优选,依此类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仅电缆附件接受代理商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具有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环境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年检记录。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务信誉。
(5)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6)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7)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8)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0)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相应标段(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③为本(批)次招标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④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货物投标的;
⑤被责令停业的;
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⑧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项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项具体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物资名称 (产品类型) | 资质业绩 |
箱变、环网箱 | 1、投标人应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 300台,并至少有50台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以上,并提供有效运行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设备的供货合同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运行情况证明文件)。 3、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环网柜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4、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即可) |
永磁真空断路器 | 1、投标人应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200台,且至少有50台具有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并提供有效运行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设备的供货合同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运行情况证明文件)。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型式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扫描件即可))。 |
电缆 | 1、投标人应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注册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 300km,并至少有100 km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以上,并提供有效运行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设备的供货合同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运行情况证明文件)。 3、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电缆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具备例行试验所需的试验设备。 4、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型式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报告中电缆导体截面不得小于本次招标的电缆导体截面,扫描件即可) |
电缆附件 | 1、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或投标人为投标设备代理商(取得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且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 500套,并至少有50套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以上,并提供有效运行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设备的供货合同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运行情况证明文件)。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型式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报告中电缆导体截面不得小于本次招标的电缆导体截面)(投标厂商需满足至少4组人员同一时间按供电公司要求不同工位独立作业,以确保施工进度)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参与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1月20日9:00时-2017年1月26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江岸区沿江大道194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参加电缆附件投标的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
4.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帐户上,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咨询电话***-********)。
4.3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沿江大道194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球场支行
帐号:4200 1116 2410 5300 0330 同城行号: 850486
5.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21日上午九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沿江大道194号)。届时请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3为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特提供以下便利
所有的投标文件包含开标文件(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明细表)、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须于2017年2月20日下午15:30前(北京时间)递交至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沿江大道194号)。
7.联系方式招标机构: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江岸区沿江大道194号
邮编:430000 联系人:万城熙 电话:***-********
技术联系人:易 谆 电话:13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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