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门诊住院楼建设招标公告
综合门诊住院楼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中医医院综合门诊住院楼建设项目 已由益阳市资阳区 发展和改革局以益资发改[2015]46号、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以益发改社[2017]15号 文件 批 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益阳市中医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益阳市中医医院综合门诊住院楼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资阳区五一东路90号;
2.3 规 模:单栋总建筑面积约16428.8?,13层(地上12层、地下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总投资约3651.02万元;
2.4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桩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等,本次招标金额约2977.48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壹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9项要求、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8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8项规定。
7.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20日至2017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参加报名并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7.2 报名证件及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授权人)的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及其最近三个月(2016年10月-12月)的社会保险费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副本),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7.3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400元,设计施工图纸按成本费计取,售后不退。
8. 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2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02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7年02月28日上午09时0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7年02月20日上午09时00分。
11.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
12.4本(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已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写,组织专家论证,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0日提出,否则失去了投诉权利。招标人依法答复,异议消除后开标、评标、定标,否则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12.5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恶意投诉的。依法由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2.6 招标人、中标人执行益阳市人民政府益政办发[2014]年24号文件关于《益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混凝土管理办法》并在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中载明。
12.7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恶意投诉的。依法由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并追求相应法律责任。
12.8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施工项目部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稳定。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中医医院
地 址: 益阳市资阳区五一东路90号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158*****7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50*****066 ****-******* ****-********
传 真:0737—2266185
邮 箱:********9qq.com
招标
|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