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鼻中心学校用电线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象鼻中心学校用电线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象鼻中心学校用电线路改造工程已通过上级部门批准实施,现拟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象鼻中心学校用电线路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象鼻中心学校
3.建筑规模:详见清单
4.实施时间及工期:2016年秋期寒假期间
5、建设资金:教育局补助和学校自筹
三、竞争性谈判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四、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3、本工程仅限宜宾本地企业参加。
五、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到象鼻中心学校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收费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资质等级证书(包括许可证,副本)。
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等级证书(包括许可证,副本)应提供原件以供查验,并留存加盖企业鲜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等级证书(包括许可证,副本)。
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 2017 年 1 月 19 日至 2017 年 1 月 21 日 16 时截止。
3、发售谈判文件地址:象鼻中心学校 ;联系电话:151*****157。
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65722元。
5、投标报价要求:20-50万(不含50万)的建设项目按招标控制价下浮7%进行报价;5-20万(不含20万)的建设项目按招标控制价下浮3%进行报价。投标报价金额按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单位:元)。未按要求进行报价,作废标处理。
6、开标:
(1)开标时间: 2017 年 1 月 22 日下午 15 时 0 分,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时按工程招标控制价2%递交保证金。
(2)开标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复兴街54号)。
(3)开标方式: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业主单位当场对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审查未能通过则进行重新抽取。
(4)投标所需资料:①报价函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⑤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⑥公司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⑦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以上资料除②外均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
六、合同的签订
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日内,中标人需持中标通知书项目学校签订施工合同。5-20万(不含20万)项目采取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工程量变更在±5%内按包干价结算),20-50万(不含50万)项目采取综合单价合同(以审计核定金额结算)。
项目单位:翠屏区象鼻中心学校 地址:翠屏区象鼻街道迎宾路1号
联 系 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151*****157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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