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8东华线(现铜鼓县定江西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S308东华线(现铜鼓县定江西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08东华线(现铜鼓县定江西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铜鼓县城市管理局,代建单位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铜鼓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和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铜鼓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工程款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前工程款的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70%,财政和审计决算完成后,支付至项目审计总金额的90%,5%在审计完成后第二年支付,5%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全部付清。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在10%(含)以内时按投标清单价结算,涨跌幅度超过10%时,超过部份仅钢筋、水泥、砖、砂、碎石参与调整投标人的投标清单单价(补超出部份材料价差)结算;决算总价=投标清单单价*经核实的实际施工量+钢筋、水泥、砂、碎石、砖等涨跌幅度大于10%部份的价差+清单缺项金额(清单缺项金额为根据江西省现行定额估价后总价同招标比例下浮);主要材料价格参考《江西省造价信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S308东华线(现铜鼓县定江西路)改造工程包括道路调坡拓宽土石方开挖回填、1610米行车道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及基层、人行道基层及其花岗岩铺贴、花岗岩路缘石、平交中、雨污管线及井、弱电管线保护管预埋(不含燃气管网自来水管网城市道路消防拴)、道路沿线行道树路灯挡土墙等内客。

2.2施工招标: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施工总承包),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以审计决算为准;2.招标范围S308东华线(现铜鼓县定江西路)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于2017年3月开工, 2017年5 月完工;4.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起计算2年;5.质量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本单位职工(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有类似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详细地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地址:宜春市明月北路999号

电话:****-******* 邮编:3360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铜鼓分局招标代理: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鼓县定江东路225号 地址:宜春市宜春奉新路66号枣苑3栋

邮政编码:336000 邮政编码:336000

联 系 人:聂磊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158*****789电话:****-*******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铜鼓分局

2017年1月1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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