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中队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消防大中队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湖北安永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宜昌市点军区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宜昌市点军区消防大中队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宜昌市点军区消防大中队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BAYX[2017]00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新敏

项目联系电话:150*****5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昌市点军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十里红村

联系方式:石新敏 150*****5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安永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立媛 150*****592

代理机构地址: 宜昌市发展大道11号东方杰座1901B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宜昌市点军区消防大中队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包括点军中队营房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与安装工程及加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提供副本原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考证原件) 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提供证书原件,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管理人员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8.7199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20日 08:30至2017年01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昌市发展大道11号东方杰座1901B室(湖北安永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单位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至宜昌市发展大道11号东方杰座1901B室(湖北安永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十里红村(点军消防中队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消防 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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