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钢筋、型钢、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土工材料)招标公告

物资(钢筋、型钢、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土工材料)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皖赣铁路浯溪口水库改线工程

项目经理部物资(钢筋、型钢、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土工材料)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2501W-2017-005

1.招标条件

皖赣铁路浯溪口水库改线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皖赣铁路浯溪口水库段改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7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景衢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使用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皖赣铁路浯溪口水库改线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筋、型钢、水泥、粉煤灰、减水剂、土工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自既有线皖赣线K349+900开始改线,沿昌江西侧水库淹没区边缘走行,新设营里站后与K354+650处接回既有线。自K355+800开始绕行改线,沿昌江西侧水库淹没区边缘走行,新设峙滩站后南行至小沂港附近跨越昌江,于K371+650接上既有线。新建线路总长20.553公里,新线桥隧长10公里、桥隧比48.7%。新建营里和峙滩车站,拆除既有营里、下明溪、峙滩车站。改线段范围:皖赣线K349+900~K354+650和K355+800~K371+650,改建后线路长20.553km。既有线加固段范围:皖赣线K344+800~K349+900。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2.3.4《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2.3.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2.3.7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3.4本次招标禁止被中铁建股份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 月 20 日至2017年 1 月 25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蛟潭镇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皖赣铁路浯溪口水库改线工程项目经理部,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二)、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经办人)、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时,汇款账户详见招标公告7项;不接受个人汇款)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各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以电汇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4.4电汇时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 年 2 月 22 日 8:00 时至 9: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2 月 22 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处。

5.3 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皖赣铁路浯溪口水库改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景德镇市浮梁县蛟潭镇

联系人: 黄 亮

联系电话:185*****573

邮箱:********3@qq.com">********3@qq.com

收款单位: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广州市建行梓元岗支行

账号:****************0143

附表一

招标物资一览表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钢筋
GC01

10450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须为生产厂或其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钢材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2014至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钢材生产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厂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的钢材生产厂必须在原铁道部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014年以来)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14年以来具有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投标人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1000

型钢
GC02

2005
1000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一览表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粉煤灰
FMH01

18500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粉煤灰生产厂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粉煤灰品牌生产厂须具有粉煤灰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且具有风选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2014至2015年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粉煤灰生产厂须获得有效的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提供投标产品2014或2015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以来具有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资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6) 履约信用:信用良好,且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电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有效合同,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或有效合同);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1000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一览表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水泥
SN01

62500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须为水泥生产厂或经生产厂对本包件授权的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或代理商所代理的水泥生产厂须具备旋窑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能力(碱含量≤0.60%);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近2014—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是水泥生产厂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若是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须提供获得稳定资源支持的水泥生产厂的授权委托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2014年至2015年)的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且PO42.5及以上规格的水泥各项指标满足国标的同时须满足TB10424-2010、J1155-2011《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以来具有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资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投标人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其招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1000

SN02

62500
1000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一览表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减水剂
JSJ01

1050
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不允许代理商投标。生产能力满足施工需要;

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2014至2015年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具有原铁道部或省部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5) 供货业绩要求:须在铁道部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高性能聚羧酸减水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内或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投标人2014年以来具有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同类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同时具有相关证明资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6) 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投标人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7) 其他要求:投标人产品须在建设单位和招标人确定的检测单位通过盲样送检,初检合格。
1000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一览表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土工材料
TGCL01
平方
303000
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年检合格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能力和组织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不允许代理商投标。生产能力满足施工需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国家不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除外);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近三年具有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中的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无不良信誉,2015、2016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投标人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7)其他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对于技术规格书中有较高要求的产品,应提供详细的生产和检测设备证明资料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参数、检测标准;

500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二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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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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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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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土工材料 外加剂 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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