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核心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海东市核心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海东市核心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建设项目
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核心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东发改投资[2016]5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海东市核心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2.2 建设地点:海东市核心区;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在海东市平安新城区和乐都新城区范围内建设智能交通系统,主要包括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治安/监控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公路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交通诱导系统、通信网络等。
2.4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财务要求:提供2013年-2015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生效的合同为准)。
3.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6拟投入本次项目的造价工程师和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社保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产品质量检验所6楼持下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本项提供复印件)
3)提供2013年-2015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备查)
4)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生效的合同为准)。(原件备查)
5)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备查)
6)拟投入本次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现场报名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一套。(另: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2月16日9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 人:蔡 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产品质量检验所6楼
邮编:810001
联系人:郭工
电话:137*****911
9、本招标公告在“”、“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发布。
2017年1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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