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天津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于田县天津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于田县天津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于田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于田县天津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说明:本次拟实施于田天津工业园区(二期)9.0平方公里范围内道路交通、路灯照明及给水、污水、电力管网、燃气管网等工程等。
新建13条道路,新建道路总长度23.88公里,总面积74.98万平方米。其中:新建主干路1条,长度为1.216公里,面积为4.3776万平方米,设计行车速度40km/h;新建次干路11条,长度为21.064公里,面积为67.40万平方米,设计行车速度40km/h;新建支路1条,长度为1.6公里,面积为3.20万平方米,设计行车速度40km/h。
园区内新建水厂1座,敷设dn110给水管线3.18公里,dn160给水管线6.1公里,dn200给水管线15.70公里,dn300给水管线15.8公里,dn400给水管线7.08公里;敷设dn300排水管线33.71公里,dn300排水支管11.17公里。
实施10kV架空线新架设30.92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2052盏。实施天然气连接至园区管委会燃气管线工程4.67公里,中压管线3.39公里,锅炉房及食堂燃气管线一套,土地平整14100亩。
本项目为天津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采用购买服务模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营投资即为项目运营收入,在保证项目正常运营投资下,项目偿债分析指标较好,偿债能力较强,易于取得贷款机构的贷款支持。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现金流入均大于现金流出,具备较好的财务生存能力。
综合分析,项目从财务角度评价是可行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能有效改善园区的基础设施环境,促进于田县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四、采购预算:项目总投资25007.58万元,项目资本金5007.58万元由于田县财政自筹,占项目总投资的20.02%,申请银行贷款2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9.98%。
五、单一来源采购原因:本项目的融资资金需投融资主体进行承接,并与自治区、地区投融资主体衔接,为此采购于田县克里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统贷、管理、归集还息的服务是十分有必要的。
六、拟定供应商:
公司名称:于田县克里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天津工业园区
联系人:徐伟
联系电话:135*****868
七、专家论证意见:
1、本项目中于田县克里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统贷、管理、归集还息的服务主体,复核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程序,便宜还款等。
鉴于本项目的现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建议按此方式完成政府采购。
八、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谢时光
联系电话:181*****676
采购单位联系人:卜江杰
联系电话:181*****777

于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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