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扶贫开发第二批砍块资金木耳挂袋大棚项目招标公告
拜泉县扶贫开发第二批砍块资金木耳挂袋大棚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亿恒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拜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对拜泉县扶贫开发第二批砍块资金木耳挂袋大棚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符合投标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可参加投标。
1、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拜泉县扶贫开发第二批砍块资金木耳挂袋大棚项目
项目编号:BQGK2017-00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方式
采购预算:796万元
地点:拜泉县境内
招标内容:木耳挂袋大棚253栋
交货日期:2017年4月15日前达到使用状态,交付使用
包号划分:一个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有能力独立履行招标内容,具有钢架大棚经销或制造的营业范围;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及处罚现象。
2.2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必须拟派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现场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以下与投标文件书面材料一致的全部文件原件进行审查,原件与投标文件中资料不一致的无效;当场未提供原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对评标委员会已完成审查,投标人后补充的材料视为无效。
2.2.1营业执照;
2.2.2税务登记证(四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2.2.3组织机构代码证(四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2.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2.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2.2.7投标企业缴纳的保证金收据;
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文件获取办法:
3.1凡有意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请于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5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节假日休息),在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
3.2投标人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四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四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类似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四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未按上述要求或超过2017年1月25日16时00分前送达的报名材料将不被受理。
3.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2月22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地点为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4开标室。
4.2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17年2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4开标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在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人:拜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亿恒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剑睿
联 系电 话:137*****561
日期: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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