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港10万吨级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盘锦港10万吨级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肆万圆整(¥140,000.00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质量:达到国家关于港口工程设计深度和招标文件的相应要求。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港航专业教授级高工,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港口航道专业)。3.投标人须有类似规模航道项目设计业绩;4.投标人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资格审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前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港航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证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证(港口航道专业)(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进行审查(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三楼301室、联系人:常女士、联系电话:****-*******),资格审查合格后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14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开标时间:2017年2月14日14:00(北京时间);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五、联系方式招 标 人:盘锦港航道建设指挥部联 系 人:王 荻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联系电话:***-********-81传真:***-********联系人:李阳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账 号:********0149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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