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2017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吉林师范大学2017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LSD-2017-006)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此意向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

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我校2017年度一般公务用车、巡逻执勤车、特种技术专用车等机动车定点维修(含定期保养)服务的唯一供应商。

2.评标办法

根据报价折扣(配件加价率、工时优惠率)、技术力量、经营场所、设备条件等因素优劣,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格,可承接各种汽车的综合维修业务;

3.投标人须获得汽车维修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的经营场所应在四平市城区内,能提供项目的本地化服务;

5.修理、检测等仪器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设备条件和人员技术条件符合国标《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6日(周四)16:00前(每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到吉林师范大学招标采购中心综合科办公室(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吉林师范大学第二教学楼一楼2157室),持单位介绍信及相关材料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单位需提交单位介绍信、企业组织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格资质许可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回,复印件提供壹套,必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报名。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咨询电话: ****-*******159*****255



吉林师范大学

2017年1月20日





标签: 定点维修 公务用车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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