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铜业--铅铋合金精炼浇铸装置招标文件公示

紫金铜业--铅铋合金精炼浇铸装置招标文件公示

1
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
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铅铋合金精炼浇铸装置
招标编号:ZJWL-********-02
招标单位: 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采购中心
2017 年 1 月 09 日2
目 录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产品及技术规范
四、合同一般条款
五、合同特殊条款
六、合同格式
七、附件
附件 1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 1-1 投标书
附件 1-2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附件 1-3 规格偏离表
附件 1-4 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清单
附件 1-5 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附件 1-6 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附件 1-7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1-8 外协件清单
附件 1-9 投标回执表3
一、投 标 邀 请
1、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采购中心是紫金矿业集团为统筹集团范围内资源,实现降本增效而
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在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或权属企业)授权范围内,开展集中采购及
授权采购的具体采购业务,具体负责组织授权委托物资的询比价、竞争性商务谈判、招投标
等具体采购操作业务,是紫金矿业集团授权对外开展物资采购供应的统一对外采购机构,拟
在近期对权属企业紫金铜业有限公司所需的铅铋合金精炼浇铸装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
资质和能力的厂家前来密封投标和洽谈。
2、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 (3) 招标产品及技术规范 (4) 合同
主要条款 (5) 合同格式 (6) 附件
3、凡自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通过招标单位传真或网上下载(www.zjky.cn)或电子邮
件形式取得本招标文件,但需在招标前转账 300 元的招标文件成本费至招标人账户,招标文
件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龙岩新罗支行
账 号:3500 1696 1070 5966 9988
4、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和澄清,请以书面形式按第 8 条所示方法与招标人联系。
5、 此次招标活动的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逾期
未送达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此次招标活动将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在福建省上杭县紫金
大道一号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厦三楼会议室举行。为方便现场答疑,建议投标
人派出技术人员参加开标活动。
7、若有效标书不足三家,招标人可采用竞争性商务谈判的形式处理。
8、 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招标单位: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采购中心
开标地点: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一号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厦三楼会议室
邮 编:364200
商务联系人:丘燕兰 180*****898
技术联系人:林家永:180*****0534
监察审计:姜雍 189*****789
传 真: ****-******* 转 703
二、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A、说明
B、招标文件
C、投标文件的编写
D、投标文件的递交
E、开标
F、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G、授予合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内容 内 容
1 适用范围 项目名称:铅铋合金精炼浇铸装置
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十万元整
3 投标报价有效期 投标报价有效期:30 天。
4 投标文件数量
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书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本 1 份;商务标书正本
1 份,副本 1 份,电子版本 1 份;
5 投标文件递交
于开标当日 9:00 前在开标地点现场递交投标书,有专人接收,递交投标书时
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工本费盖章转账凭证。
6 开标
开标日期:2017 年 2 月 24 日
时 间: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
地 点: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一号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
部大厦三楼会议室
7 投标文件评估 其它评标考虑因素:付款条件与商务优惠。
8 数量的变更
9 注意事项
1、 为方便评标请务必按本招标书中开标一览表(附件 1-2)的格式填写投标价
格,开标一览表用信封袋单独密封,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及公司名称
与商务标书正本装在同一个密封袋中。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方式,请各投
标人报出最优惠价格。
2、 商务标书与技术标书应分开密封一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公司名称、地
址”及注明是商务标还是技术标,并区分是正本还是副本。5
3、 技术标书正、副本中不得有报价或商务条款,否则作废标处理。
4、商务标书中须附带供货业绩合同、资信文件、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5、技术标书应提供盖有公章的设备总图(包括俯视图、正视图和侧视图)、基
础图(包括基础静荷载、启动及运行动载荷的 X、Y、Z 方向数据)、设备总图
与基础图应附 CAD 电子版图;提供设备外形的三维模型文件。
5.1 提供主机装置、传动装置等单体设施的重量和检修时不可拆分的最大件重
量及外形尺寸。
5.2 提供设备的使用、安装、检修等说明书。
5.3 提供资料的文字注释部分以中文形式撰写,所有标注尺寸均使用公制单位。
6、若需参加此次投标,请在接到招标文件后认真填写附件 1-11《投标回执表》
并加盖公章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回传至 ****-******* 转 703,注明丘燕兰收。
A 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 只有具备生产资质的厂家,才允许对该项目进行投标。注册资本 2 千万元以上。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有良好商业信誉,能提供良好销售
和售后服务。
3、定义
3.1“招标单位”系指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采购中心。
3.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3.3“产品”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
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4“服务” 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技术协助、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5“买方”系指购买产品的单位。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买方为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3.6“使用方”系指产品使用单位,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使用方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3.7“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的“产品”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单位或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这
些费用。
B、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6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产品和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5.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单位将拒绝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
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3 天以书面形式(包
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送达至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将把不
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送达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补充和修改部分是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招标单位
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投标人。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8.1 除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详见附件 1):
(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产品说明一览表、规格偏离表、产品详细清单、
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含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及安装基础图纸)和可
能替换的所有备品备件详细清单(电机等外购件除外),并标注最优惠价格,买方可根据实
际使用要求按此报价订购产品所需备品、备件。
(2)按第 13 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3)按第 14 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证明文件。
(4)按第 15 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2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项的产品投标规定,对招标
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产品进行全部投标。
10、投标书
10.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以及投标书列明的各种文件和表格。
11、投标价格
11.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所附的相应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拟提供的产品
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单价及投标总价均为含 17%税款,以下同)。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时,
以总价为准。
11.2 招标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7
11.3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未到达买方前
的费用)、检验、安装调试服务、税金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11.4 本次招标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包干,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保持
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1) 报价含产品安装、调试、培训费用等(见 11.3 条规定)。
(2) 运输方式:汽运至交货现场(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稀贵厂),到达安装现场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卖方负责;货到卸车由使用方负责。
12、投标货币
12.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中的报价均为人民币。
13、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商务
标书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上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人为说明 13.1
款的其它证明文件。
14、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应产品、材料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作为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
14.2 上述证明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有关表格进行填写,并可补充说明。
14.3 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产品的标准,以及商标或样本目
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提供说明,而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
号码,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提交一笔相当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
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个别投标人可能发生的不正当的行为而引起的风
险。
15.3 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的方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龙岩新罗支行
账 号:3500 1696 1070 5966 9988
15.4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转到以上账户,且在开标前递交电汇单
复印件,任何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金金额低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规定金额的投
标将被拒绝。
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8
15.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15.7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投标人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
(3)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
A、按第 34 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B、按第 35 条规定提供履约担保。
16、投标有效期
16.1 所投的标应从开标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 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
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6.2 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
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该项要求
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第 15 条中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
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 投标文件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并分开密封(技术标内不能含有报价内容)。技术
标书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本 1 份;商务标书正本 1 份,副本 1 份,电子版本 1 份;
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
17.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
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妥善的包装密封,分别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或
“副本”字样。
18.2“正、副本”封面均应注明:
(1)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封面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到”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8.3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 18.2 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
封不负责任。
18.4 投标人还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里已填好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和投标
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一起装入一个单独密封的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开标一览表”
字样,然后放入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18.5 注意事项:“技术标”中不能附有报价单或报价条款,否则作废标处理。9
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1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单位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内直接送到。
19.2 招标单位可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因此,业已规定
的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履行。
19.3 电报、电话和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单位将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招标单位须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消的通知,应按第 17、18 和 19 条规定进行准备、密
封、标注和递送。
21.3 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
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开 标
22、开标
22.1 招标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的代表响应招标
单位的邀请可自愿出席。为便于招标现场的技术交流和答疑,投标单位必须派技术人员参加。
22.2 开标时若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与其投标文件在内容上有出入,以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为准;若投标人的撤消投标通知按第 21 条要求送达,则其投标
文件将不予打开。
F、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23、评标
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单位组织有关方面的代表进行评
标。评标小组由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23.2 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应根据投标单位的规模实力、技术方案、加工方案、质量水平、
产品的先进性、互换性及性能、信誉度、报价、运输条件、配件供应、商务条件等因素按照
评标标准进行排序或打分,以记名投票方式选出 2~3 家候选中标单位,并在工作文件中详细
记录选择的理由及结果,由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评委评标的综合意见,在推荐的中标候选单
位做出最终选择。
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 开标后,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
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则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若大写
与小写数字间有出入,则以大写金额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作为废标。10
24.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小组将确定每一标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
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24.3 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投
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
24.4 评标小组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
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5、对投标文件的评估
25.1 评标小组将对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25.2 评标的主要内容是:产品的技术参数、产品质量和价格、产品的机性能、互换性及
标准、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寿命、交货期、运输条件、售后服务、零配件供应价格和企
业信誉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26、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
26.1 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的评估原则:
A、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B、报价合理,对买方最为有利;
C、在买方承受能力内,价格性能比最为合理;
D、良好的技术服务和企业信誉;
E、“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 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26.2 候选中标供应商是基于各种评标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它并不一定是最低报价的投
标。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评标小组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并不排除
邀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某方面的内容作进一步协商的可能。
28、保密
28.1 开标后,参与招标的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
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
员。
28.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G 授予合同
29、资格后审
29.1 定标委员会将审查所选择的入围投标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9.2 审查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以及定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件资料。
29.3 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亦将被拒绝,定标委员会将对下一个入围11
投标人评标价投标做出类似的审查。
30、授予合同的准则
30.1 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而并非最低报价的投标
人。
30.2 定标委员会有权按 9.2 款的规定,根据划分的投标包号,将合同分别授予不同的投
标人或全部授予一个投标人。
31、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31.1 定标委员会在授予合同时,有权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 项规定的幅度内,对“招
标产品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2、定标委员会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2.1 定标委员会有权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和直至取
消招标过程,从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由此造成给投标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
此亦不作任何解释。
33、中标通知
33.1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33.2 招标单位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随即通知其它未中标的
投标人其投标未被接受,但可不必说明理由,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3.3 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使用方)签订合同。
35、履约担保
35.1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提供了所有的产品后且未发生
违约行为给予退还(不加计利息)。12
三、招标产品及技术规范
1、招标产品一览表
附表 1: 设备订货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工艺技术条件及规格参数 台数 备 注
1
铅铋合金精炼
浇铸装置
一、用途
熔化铅铋合金
二、介质:熔融态铅铋合金,密度:10.36g/cm3,范
围为 10.00~13.00g/cm3。
三、技术规格
1、铅铋合金锅容量:Q=10t
2、铅铋合金锅材质:304 不锈钢,数量 2 个(一用
一备)。
3、铅铋合金锅尺寸:φ1200×1020(参考)
4、加热方式:电加热,加热功率 140KW。
5、额定温度:T=700℃
6、带铅铋液搅拌装置两套(一用一备),要求搅拌
轴为 316L 不锈钢材质,搅拌电机功率:4KW 节能防
腐。
7、液态铅铋合金输送泵 2 台(一用一备),铅泵输
送量:Q=10t/h;输送高度 H=5m,316L 材质,电机
4KW 节能防腐。
8、带铅铋锭(25~30Kg)浇铸机(不要堆垛功能)。
9、控制系统及报警装置成套供货,包含设备安装和
调试。 四、安装地点及环境:室内。
五、提供工程设计技术资料及要求
1、合金锅主要技术参数;2、合金锅总装图、基
础图及安装尺寸;3、配套设备型号、功率及供电要
求;4、合金锅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设备订货范围和要求最终以技术谈判为准,设备
待瑞林设计院确认后方可制造。
1 台套13
交货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稀贵厂内
指定交货地点
2、产品标准和规范
2.1 国家标准及其它被普遍认可的标准;
3、 供货范围
3.1 技术服务与支持
(1)卖方免费对用户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2)产品保修:在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配件损坏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卖方
应终身提供优惠的备品备件及服务,并保证备品备件充足。14
四、合同一般条款
目 录
1、 定义
2、 技术规范
3、 专利权
4、 包装要求
5、 装运标志
6、 交货方式
7、 装运通知
8、 保险
9、 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10、技术资料
11、质量保证
12、检验
13、安装与调试
14、索赔
15、拖延交货
16、违约赔偿
17、不可抗力
18、税费
19、履约担保
20、纠纷的解决
21、违约终止合同
22、破产终止合同
23、通知
24、变更
25、计量单位
26、转让和分包
27、适用法律
28、合同
29、反腐倡廉条款15
1、定义
1.1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
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支付给卖方的价
格。
(3)“产品”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仪器仪表、备品备
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
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产品的单位。这里是指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的产品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本招标书指紫金铜
业有限公司厂区。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合同技术规格规定判定合同项下的产品是否符合技
术规范应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技术规范
2.1 提交产品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
话)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
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 提交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
3、专利权
3.1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
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
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
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产品安全
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16
5、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1) 收货人:
(2) 合同号:
(3) 装运标志:
(4) 收货人代号:
(5) 目的地:
(6) 产品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 毛重/净重:
(8)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产品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
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运输的
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
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 10 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产品名称、数
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准确的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
号信或特快专递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提货单、合同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
和发运日期以及对产品在运输和仓储中任何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卖方装运的产品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
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 在卖方已通知买方产品已备妥待运输后 24 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产品名
称、数量、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邮件或电传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
将上述内容用邮件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8、保险
8.1 如果产品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产品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17
保险以人民币按发票金额的 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产品。
受益人为买方。
9、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见“合同特殊条款”。
10、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10.1 卖方应将每台产品的技术资料一套(技术资料内容详见“合同特殊条款”)包
装好随同每批产品一起发运。另以快件邮寄三套技术资料到买方。
10.2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
买方通知后 3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补寄给买方。
11、质量保证
11.1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是全新的、在交付时没有材质或工艺上的缺陷且符合买方提
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卖方应保证其出售的产品可供正常和恰当地使用,并且在经过正确
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的前提下,在产品的寿命期内运转良好(产品的使用寿命为 >=1
年);产品的材料和零部件均应符合或优于买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产品以及零部件
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见附件 3。
11.2 如果由于工艺的复杂性或交付数量巨大或其它买方认为正当的理由,使得卖方
无法在交付时对产品进行及时检验或由于产品缺陷的隐蔽性导致买方在交付时未能查验
出产品的质量瑕疵,那么只要买方在交付后的 3 年中发现卖方提供的产品或其零部件
与前述标准或规范不符,买方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或更换,修理、更换的费用以及由此引
起的其它拆除、搬移及修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自修理或更换符合合同约定之
产品的次日起算。
11.3 按 11.1/2 条规定,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 7 天内应作出明确答复,提出补救措施
并及时处理,否则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4 卖方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质量保证期限:一年。
12、检验
12.1 过磅(在本合同中有约定需称重的)
产品按照买方交货地点地磅过磅。
12.2 外包装检验
(1)全部产品运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 7 个工作日内,买方和卖方共同对产
品进行外包装检验,若卖方不参与联合检验,则视为同意买方的检验结果。18
(2)检验内容:产品外包装是否破损、变形,运输底盘是否完好,运输标识是否正
常等。
12.3 产品的到货验收
(1)全部产品运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 10 个工作日内,买方和卖方共同对产
品进行外观及数量验收,若卖方不参与联合检验,则视为同意买方的验收结果。
(2)验收内容: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及发货清单对产品的外观、数量、表
面质量逐项验收。
(3)若产品到货外观、数量、重量验收不合格,卖方承诺无偿派人及时予以解决或
无偿退货更换。因卖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12.4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产品交货后,卖方负责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并负责安装调试过程中所
有损坏零部件的更换;
(2)产品在卖方安装调试运行后,买方和卖方共同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验收,若卖
方不参与联合检验,则视为同意买方的验收结果。产品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
同签署《产品安装验收结论单》。
(3)卖方提供产品经卖方安装调试后试运行一个月后,买卖双方约定时间在一个月内
对产品共同进行考核,如若达不到买方招标书中所要求的各项技术要求,买方不予支付产
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的产品款、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应承担因卖方原因致使买方生
产所造成的损失,即以合同总价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2.5 买方有权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具体见合同特殊条款规定;
买方监造人对产品质量问题不负责任。
12.6 卖方对所供产品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安装与调试
13.1 买方负责安装,卖方负责安装调试。
14、索赔
14.1 根据合同第 11 条和第 12 条规定,卖方对提供产品与合同条款不符而负有责任,
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产品低劣损坏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产品的
价格。19
(2)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
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14.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
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规
定的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履约担保中或和未付的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
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5、违约赔偿
15.1 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的,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天;逾期超过 30 天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按合同总价的 20%向买方支
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5.2 卖方交付的货物其品牌、规格、外观等经初步验收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无
条件免费更换,更换货物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货,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合
同总价的 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拒绝更换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按
合同总价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
进行索赔。
15.3 卖方交付的货物经使用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及性能等要求的,
卖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或修理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卖方承担因此发
生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 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拒绝更换或无法修理至符合
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以合同总价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5.4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未履行其售后服务承诺的,买方有权拒付质量保证金。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
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
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
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或送达另一
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 120 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
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0
17、税费
17.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买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
17.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卖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17.3 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卖方应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18、履约担保
18.1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的投标人
提供了合同项下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后且未发生违约行为的给予退还(不计息)。
18.2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9、纠纷的解决
19.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议,如果经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向签约
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9.2 在起诉期间,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 当卖方出现如下情况下: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产
品;或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在发生以上(1)或(2)情况下,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10 天内,或
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
部或部分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20.2 在买方根据第 21.1 款规定,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
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产品。对购买类似产品所超出的费用由卖方承担。而且
卖方还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21.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
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21
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变更
23.1 买方在任何时候可以按第 22 条规定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
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1) 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产品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2) 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3) 交货地点;
(4) 卖方必须提供的服务。
23.2若上述任何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
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
方的变更指示后 30 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要求。
24、计量单位
24.1 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5、转让和分包
25.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
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6、适用法律
26.1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8、合同生效及其他
27.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27.2 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各执叁份。
27.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
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可全权委托设计单位对卖方产品制造过程进行图纸审
核、监造和必要的检验,卖方不得拒绝且应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
28、反腐倡廉条款
29.1 为保证买卖双方所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各项条款能得到正确执行,保证买卖双方
的健康发展,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附加专用条款。22
28.2 买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为合同履行提供必要的条件。
28.3 买方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向卖方索要财物,买方有责任对有索贿行
为的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罚款、调离、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28.4 买方管理人员不得介绍亲属在卖方单位工作,买方有义务对此类行为进行清理。
28.5 买方对卖方提出的举报不及时调查处理,或者故意泄露卖方举报内容,造成卖
方损失的,买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8.6 买方管理人员对卖方进行打击报复的,经查实后,买方对其加重处分,该管理
人员今后不得继续从事与卖方工程(劳务)作业或销售等有关的管理工作。
28.7 无论买卖双方有无签订相类似的反腐倡廉协议(合同或条款)均按本《反腐倡
廉专用条款》执行。卖方法人代表及其代理人在新疆锌业有限公司范围内履行其它合同并
以别的法人(自然人)实体出现时,也按本《反腐倡廉专用条款》执行。
28.8 卖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人员馈赠财物,卖方不得安排与其业务有关的买方
人员的亲属在其属下工作。
29.9 卖方人员以获取工程(劳务)项目、商品(产品)销售及谋求其它利益等为目
的,以任何方式行贿买方人员的,买方有权按下列条款对卖方进行处置:
28.9.1 卖方人员行贿的,买方暂不付给未付工程(劳务)款或销售款,卖方在买方
范围内不论何时承包施工的所有工程或不论何时销售的所有商品(产品)等的单价重新核
定;单价无法核定时单价统一下浮 20%,卖方必须全额退还按此单价计算而多领取的各
种款项。
28.9.2 买方有权终止与卖方签订的一切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项,买方不补偿卖方任
何损失。
28.9.3 卖方下属管理人员行贿的,该管理人员不得继续留在买方所属范围内工作。
28.9.4 买方有权按卖方行贿数额的双倍从卖方产品款中扣回。
28.9.5 取消卖方重新取得买方范围内一切业务的资格。
28.10 卖方为获取不当利益向买方管理人员行贿的,造成买方重大经济损失,除按前
款处置外,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赔偿。
28.11 卖方人员以获取工程(劳务)项目、商品(产品)销售及谋求其它利益等为目
的,采取各种方式对买方各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进行人身威胁、恐吓、伤害的,卖方必须
按在买方范围内不论何时何地承包或销售的所有价款的 20%赔偿买方的管理人员或其家
属。23
28.12 卖方遭受买方管理人员敲诈、勒索、故意刁难时,有义务向买方领导及买方有
关部门举报,买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应
将调查处理情况向卖方通报。举报属实的,买方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
28.13 卖方认为买方在处置员工腐败行为不力时,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28.14 卖方承诺用自有的资产、债权及投资(包括卖方单位及法人代表及其代理人等
的各类资产、债权、投资)担保《反腐倡廉条款》的全面履行。
28.15 本《反腐倡廉条款》并不因合同(协议)其它条条款的终止或失效而终止或失
效,即《反腐倡廉条款》永久有效。24
五、合同特殊条款
目 录
条款序号 标题
1、 定义
6、 交货方式
9、 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10、 技术资料
11、 质量保证
12、 检验
12.2 检验规则
12.3 监造
18、 履约担保25
下列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
准。
1、定义:
(1)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2)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本项目招标的中标方)
(3)现场:本合同项目下产品安装和运行地点在: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6、交货方式:
6.1 合同项目下的产品交货方式为现场安装调试合格,符合使用单位要求交货。
9、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9.1 合同总价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1)预付款:无。
(2)到货数量、外观初步验收合格款:合同总价的 30 %(即 元),在到货
验收数量、外观、规格型号、附带原厂资料(合格证、说明书、图纸等)验收合格后凭卖
方开具 17%的增值税发票三个月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3)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款:合同总价的 60 %(即 元),在货物经卖方指
导安装调试合格开始正常运行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凭使用方出具的安装调试合格报告三个
月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有卖方延迟交货的在此次付
款时扣除延迟交货的违约金。
(4)质保金:合同总价的 10 %(即 元),在货物自正常运行开始起算一
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凭使用方出具的质量反馈报告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注: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的修改由投标方提出(可以偏离标书要求),但付款方式
和条件将作为重要的评标的依据。
9.2 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本合同货款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所涉款项均以 电汇 方式汇入本合同
指定的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9.2 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的修改由投标方提出,并作为评标的依据。
10、技术资料:详见“三、招标产品技术规范及数量”
11、质量保证:详见合同一般条款
12、检验:详见合同一般条款
12.2 检验规则:
12.3 监造:当合同数额价值较大买方认为有必要时可派员监造。26
18、履约担保: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15 条和第 35 条。 六、合同格式
铅铋合金精炼浇铸装置买卖合同
使用方: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福建龙岩
买方: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
条款签署本合同。
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 材质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厂家
品牌
1
铅铋合金精炼浇
铸装置
台 1
合同全费用总价(含税) 人民币(¥)
2、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
2.1 本合同易损件价格清单详见附件 1《易损件价格清单》。
3、附件、专用工具
本合同无附件、专用工具
4、合同总金额
4.1 本合同项目货物总价共计人民币(¥)。该价格包含整套货物的设计、制造、包
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及售后技术服务、技术资料、税费等费用。
4.2 合同履行期间,因货物数量增减导致的货物总价变化,按实际增减数额结算。
5、货物质量、技术规范要求
5.1 卖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出厂的全新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
家标准、行业相关标准及厂家合格产品标准要求。
5.2 卖方用于制造所用材料应根据使用条件考虑强度、刚度、弹性变形、耐用性、疲
劳强度和其它化学、物理性能,选用最适用的、全新的、优质的、无损伤和无缺陷的
材料。27
5.3 产品所有部件应按国标标准精确制造,制造前必须制定合理的、先进的加工、焊
接、热处理等工艺规定和检验规程,以保证生产的产品是优质无损的。
5.4 焊接件、铸造件的制造、操作、检验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艺规程和检验规程。
5.5 卖方选型供货的搅拌槽及浮选机必须满足买方现场介质输送要求,若产品无法满
足买方现场介质输送及使用要求,卖方必须承诺无条件退货。
5.6 产品质保期为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过流件除外),质保期内卖方免费
负责设备维护及维修工作,维修响应时间为收到信息后 12 小时内答复,24 小时内卖
方技术人员提供维修服务。质保期满后,卖方及厂商技术支持人员应继续对该产品进
行优惠的维修服务并提供长期连续的零备件供应。
6、货物安装质量、技术规范要求
6.1 卖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买方现场介质输送要求,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卖方提供图纸
供买方确认。如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卖方承诺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三天内无偿派人及时予以
解决或无偿退货更换。因卖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供货方式
7.1 卖方负责在 2017 年 5 月 10 日之前,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
蛟洋镇坪埔村紫金铜业有限公司内(收货人:丘燕兰 ********98)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说明书、图纸等原厂资料;货物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卖方承担。卖方须在发货清单
和货物外包装上标注我司订单号 4500--------和粘贴我公司专用发货单,并在送货前联系我
方业务员丘燕兰(电话:********98)。
7.2 交付的货物必须附随必须的一切技术文件和资料(中文版本),卖方须列明清单,
在货物交付时一并移交买方。
8、包装
8.1 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
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多次装卸、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8.2 包装按厂家规定的出厂标准严格执行,包装需用符合长途运输要求的包装物包装
(若为木质包装,需进行熏蒸处理,中国国内生产的设备要加施 IPPC 专用标识),每件货
物需贴上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以便识别,包装物外侧须按照买方提供的唛头样式标明相关内
容,并对每个包装进行编号以便识别,保证安全运抵交货地点,包装物不回收。
9、质量保证和售后技术服务
9.1 卖方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
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28
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9.2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
费用。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12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到达现场。因人为因素出现的
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10、监造
10.1 买方有权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
提供食宿和工作方便,买方监造人对货物质量不负任何责任。
11、验收程序、方法
11.1 初步验收
11.1.1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会同卖方对货物的品牌、规格、材质、外观、数量、重
量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发现货物的品牌、规格、材质、外观、数量、重量等与合同约定不
符,卖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更换货物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卖
方承担;如货物数量不足,卖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超出合同约定数量的货物,
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11.2、安装调试验收
11.2.1 卖方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应在 前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对
施工质量双方依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11.3 卖方必须授权其工作人员参与货物的初步验收、安装调试验收、使用验收、质
保验收,并分别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包括:卖方工作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授权其工作人员参与货物的初步验收、安装调试验收、使用验收、质保验收,认可其验收
结果并承担法律责任。卖方也可以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买方验收,委托书内容包括:
委托买方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安装调试验收、使用验收、质保验收,认可买方验收结果
并承担法律责任。卖方既未授权其工作人员参与验收,也未授权买方验收的,在形成有效
的初步验收、安装调试验收、使用验收报告、质保验收报告之前,买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
12、付款方式
12.1 货款按以下条件及期限分期支付:
12.1.1 到货数量、外观初步验收合格款:合同总价的 30 %(即 元),在到
货验收数量、外观、规格型号、附带原厂资料(合格证、说明书、图纸等)验收合格后凭
卖方开具 17%的增值税发票三个月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12.1.2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款:合同总价的 60 %(即 元),在货物经卖方指
导安装调试合格开始正常运行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凭使用方出具的安装调试合格报告三个
月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有卖方延迟交货的在此次付29
款时扣除延迟交货的违约金。
12.1.3 质保金:合同总价的 10 %(即 元),在货物自正常运行开始起算一
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凭使用方出具的质量反馈报告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13、知识产权保护
13.1 卖方保证货物及其包装、标识等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不论任何原因,
因卖方货物及其包装、标识等涉嫌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而导致买方所购买货物被工商、
司法等部门查扣或被第三人索赔等情形,卖方必须赔偿买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并按
合同总价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4、不可抗力
14.1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以最
快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 3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特快专递送
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 20 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处理合同
的履行或解除事宜。
15、违约责任
15.1 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的,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天;逾期超过 30 天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按合同总价的 20%向买方支
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5.2 卖方因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的,每逾期一天,支
付违约金 1000 元/天;逾期超过 30 天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按合同总价
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
赔。
15.3 卖方交付的货物其品牌、规格、外观等经初步验收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无
条件免费更换,更换货物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货,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合
同总价的 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拒绝更换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按
合同总价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
权进行索赔。
15.4 卖方交付的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及性能等要
求的,卖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或修理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卖方承担
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 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拒绝更换或无法修理
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以合同总价的 20%向买方支
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30
15.5 卖方交付的货物经使用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及性能等要求的,
卖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或修理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卖方承担因此发
生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 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拒绝更换或无法修理至符合
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以合同总价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
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5.6 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向卖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金额的日万
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15.7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未履行其售后服务承诺的,买方有权拒付质量保证金。
16、争议和纠纷的解决方式
16.1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依法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通知
17.1 本合同的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按如下通讯方式和
地址送达对方:
买方通讯方式和地址:
公司名称: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华莲路 55 号(紫金 1 号)8 楼
邮编:364012
收件人:丘燕兰
联系电话:180*****898
电子邮箱:********7@qq.com
卖方通讯方式和地址: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邮编:
收件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7.2 如任何一方的“通讯方式和地址”有改变应及时通知到对方,如因未及时通知对方
而造成不能及时收到对方信函、文件等资料的,对方将信函、文件等按本合同约定的“通
讯方式和地址”发出,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均视为送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等后果由未31
通知方负责:
17.2.1 信函、文件发出的时间加上正常的在途时间视为已送达的时间。
17.2.2 邮件回执注明“查无此人”、“拒收”等类似表述的。\
17.2.3 在工作日通过双方约定的电子邮箱将通知发送至对方指定电子邮箱的即视为
送达。
18、转让或分包
18.1 本合同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让或分包。
19、廉政条款
19.1 买方特别声明:在本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等全过程中,买方拒绝一切形式的
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有违买方规章制度及本合同规定、有违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买方请卖方给予监督、配合,并欢迎卖方如实反映可能出现的问题。
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jcsjs@zjky.cn。
19.2 卖方特别声明:在本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等全过程中,卖方不做任何形式的
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有违买方规章制度及本合同规定、有违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尝试。
如出现上述行为,卖方确认愿意承担买方可能采取的解除合同、依法追索经济损失等措施
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确认愿意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并对买方的措施和举动给予配合。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壹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
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1、履约担保
22、其它约定: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以下中文技术资料:
22.1 使用、技术说明书(电子版一份,纸质版 3 份)。
22.2 应提供全部易损件图纸、总图、设备安装部件图、设备零部件图纸、基础图、
电气原理图纸,签订合同后一星期内应提供准确的电子版总图、基础图、相应的电气原理
图;两到三个星期内应提供三份全部设备蓝图并加盖公章和相应的电子版图纸;另外两份
设备蓝图随机发货。并提前提供配套设备的相关说明书等。(电子版一份,纸质版 5 份)。
22.3 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手册(或说明书)(电子版一份,纸质版 3 份)。
22.4 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试验方法、出厂合格证等。
22.5 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32
22、附件:
附件 1《易损件价格清单》
(以下为各方签字盖章处)
卖 方 买方
单位名称:(章)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华莲路 55 号
(紫金 1 号)8 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丘燕兰
电话:180*****898
传真:****-*******-703
开户银行:建行龙岩新罗支行
帐号:****************9988
税号:***************
邮政编码:********
附件 1
易损件价格清单、配置清单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材质 单重 Kg 单价(元)
铅铋合金精炼浇铸装置(整机单重 KG)
134
附件 1: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编号:
品 目 号:
投 标 人:
全权代表:
日 期:35
附件 1-1 投 标 书
致: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铅铋合金精炼浇铸装置招标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
签 字 代 表 ( 姓 名 、 职 务 ) 经 正 式 授 权 并 代 表 投 标 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和副本。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3) 规格偏离表
(4) 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详细清单
(5) 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6) 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7) 投标回执表
(8) 外协件清单
(10)按“投标人须知”第 13 条要求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1)按“投标人须知”第 14 条要求提供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产品和服务投标总价
元(要求密封报价的在此地不必填写)。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并充分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
关附件。投标人响应招标人的合同范本。
(4)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30 个日历天。
(5)如果发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 15.7 款所述情况,本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被
招标单位没收将不持异议。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买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资料,完全理解
评标小组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标。36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编: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名称(公章):37
附件 1—2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万元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材质
技术参数及密
封方式
浇铸装置全部
重量
合金锅
数量
(台套)
含税
单价(万
元)
小计(万
元)
厂家
品牌
材质、重量,尺

台数
1
铅铋合金精炼
浇铸装置
1 台套
合计金额
交货期
付款方式
全权代表签字(公章):
注:1、所有价格应以“投标人须知”第 12 条规定的货币表示。 2、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以总价为准,修改单价。
3、一年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不包括在以上报价中,但应在附件 1-4 中详列。38
附件 1-3 规格偏离表
产品名称 规格条目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 离 备 注
全权代表签字(公章):
注:本表详细规格说明栏目可文字补充说明,并紧随表后。此表必须填写,若无偏离,
请注明无偏离。39
附件 1-4-1 铅铋合金精炼浇铸装置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详细清单
(供货范围表)


配件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数量
单价
(元)
小计
(元)
品牌
单重
kg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全权代表签字(公章):40
注:1、以上填写内容须包括一年质保期外整机设备所有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厂家外购件除
外,但厂家需提供外购件的规格型号及厂家品牌,外购件设备铭牌须于交货前保存完好清晰)。
2、卖方承诺设备一年质保期后维修设备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分项价格按照本表单价三年
内保持不变。
3、此表必须填写,表格内必须包含设备维护可能更换的所有易损件和配件,否则投标文
件无效。
4、若一年质保期外备品备件投标方于本表内未列入,则按照采购单价的 20 倍扣除投标
方质保金或者货款(电机等外购件除外)。41
附件 1-5 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产品名称: 数量:


名 称 型号规格
合计
数量
重量
(kg)
单价
(元)
总价
(元)
运保费
(元)
备注
全权代表签字(公章):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该包号产品项下应提供的附件、专用工具。
2、本表价格总计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差异,以投标价格表为准。42
附件 1-6 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全权代表签字(公章):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招标产品及技术规范中技术资料规定的内容和投标人认为还应提供的
其他技术资料(包括产品的整机外型尺寸、重量及安装和基础尺寸)。
2、填写时应详细列出资料名称及提供数量。43
附件 1-7 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代表授权书
(投标单位全称)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
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招标编号:( )
招标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单位全称:
(公章)
附件:投标人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手 机:44
二、法人资格资料表
投标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法人代表: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地 址:
纳税人编号: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45
三、投标单位情况表
1、投标单位及组织机构
1.1 一般情况
注册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经济类型: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1.2 组织机构
(1) 单位简况
(2) 单位组织机构
(3) 单位职工总数,其中各级技术人员的情况、人数和组成比例
1.3 单位的优势及特长
2、财务状况(招标年度上一年年末财务数据;金额单位: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1 基本资料
资产总额:
其中: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净值
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 其中:银行借款:
长期负债: 其中:银行借款:
净资产: 其中:实收资本(或股本):
主营业务收入(年度累计):
利润总额(年度累计):
产值(现价,年度累计):
2.2 近 3 年的工业总产值和销售利润,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提供的近 3 年度审计报
表,并提供独立第三方资质文件;
2.3 企业开户行、关系行的银行名称、地址:46
3、企业质量保证系统机构及人数,曾获得哪级、何种质量奖。
4、同类产品生产史:
曾设计制造过与投标
产品或类似的产品
产品的使用厂家 使用厂家地址 电 话
5、完成投标的生产条件及保证措施(包含工艺方案要点、产品配备、材料来源和检
验程序及手段)。
其中:应对保证质量所采用的重要加工工艺、技术装备和检验程序及手段做出承诺。47
四、其他资料
1、 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
2、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说明:如未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可不必提供。
3、 投标产品获国优、部优、省优证书(复印件)
4、 产品标准
5、 产品特点,达到什么水平?与同类产品对比有何优越性?
6、 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48
附 1-8:外协件清单
序号 外协外购部件名称 外协外购部件型号 单位 数量 外协制造商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全权代表签字(公章):
1、此表必须填写,否则投标文件无效。49
附 1-9:投标回执表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投标单位地址
授权投标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投标项目
备注
如需投标,请在收到招标文件两天内认真填写后盖章回传至
****-******* 转 703,注明丘燕兰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置 浇铸 铋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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