巽宅镇小溪村1#、2#拦水堰工程招标公告
巽宅镇小溪村1#、2#拦水堰工程招标公告
永嘉县巽宅镇小溪村1#、2#拦水堰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嘉县巽宅镇小溪村1#、2#拦水堰工程已由永嘉县水利局﹝2016﹞3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与村自筹,招标人为永嘉县巽宅镇小溪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为:结合现有河道左右岸地形、地貌,通过建设2条拦水堰及亲水平台,改善该区域水环境及社会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其中1#拦水堰坝为村口老堰水毁重建,堰坝长99.0m,上游堰高1.0m;2#新增堰坝位于小溪村杨公殿前河道上,堰坝长127.5m,上游堰高0.7m(具体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本工程招标预算价为*******元。工期12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聘用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3)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4)投标人的水利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总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并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要求;
7)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被永嘉县级、温州市级、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并在限制期、公示期内(如无限制期或公示期,按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月计);
8)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
9) 根据温中法【2013】193文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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