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平原示范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平原示范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平原示范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17年01月22日12: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1月22日08:30至2017年01月26日12:00
招标文件售价¥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7日09:00
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2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预算金额¥180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编号:新平招标16-085

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新乡平原示范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二次)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包括场区工程、填埋库区、渗滤液调节池、附属建筑物、渗滤液处理站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招 标 范 围:一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二标段(监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过程监理。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5、标 段 划 分:2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一标段(施工)210日历天;二标段(监理)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7、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施工):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出具社保证明及单位近三个月以来(含三个月)缴纳社保的凭证,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本人开标时必须到场;1.4、在新乡市建筑(设)市场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有效期内)。二标段(监理):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1.2、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总监必须注册于本单位,且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项目总监本人开标时必须到场;1.3、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建筑(设)市场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1月22日至2017年01月26日 8:30~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7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2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中共新乡市纪委驻平原新区纪工委联系电话:****-*******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联系电话:****-******* 新乡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女士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17年01月22日

标签: 生活垃圾处理 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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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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