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轨道交通3号线阿弥岭路站(原城南东路站)站点物业开发设计项目

长沙轨道交通3号线阿弥岭路站(原城南东路站)站点物业开发设计项目

长沙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其长沙轨道交通3号线阿弥岭路站(原城南东路站)站点物业开发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城南东路和车站南路交汇处,属长沙首个地铁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该项目将实现地铁3号线阿弥岭站(原城南东路站)与商业、住宅综合考虑设计,通过打造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生活配套等消费为一体的社区型商业,成为长沙左家塘特色邻里中心。为城市地铁交通发展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提供良好的经验和示范作用。
项目地下室4层,地上分布3栋30层高层住宅和4层裙房商业。其中商业与地铁车站结合开发,分别分布在负2层至地上4层裙房中。项目总建筑面积85425.22㎡,计算容积率面积(含地下商业)54429.7㎡,其中高层住宅29831.08㎡,地上商业14171.85㎡,地下商业9878.22㎡,配套公建548.55㎡;地下车库30092.83㎡,架空及其他902.69㎡。本项目预估工程费用1.3亿元。
1、招标项目名称:长沙轨道交通3号线阿弥岭路站(原城南东路站)站点物业开发设计项目
2、招标编号:CDZX2017-01091
3、项目地点:湖南长沙市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内容为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阿弥岭路站(原城南东路站)站点物业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建筑设计(包括高层住宅、临街商铺和地下商业等),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继续完成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商业公共区精装修设计、综合管线设计、BIM设计、景观设计等及后续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6、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8、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确定后 4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 5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含)以上的入围业绩。
入围业绩是指大型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房屋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我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9、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时,投标人处于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在全国参与投标期限内,或处于被湖南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2日至2017年3月6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zbbmh/zbbmh/)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帐,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帐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帐号,请注意保密。
4.2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帐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 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及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月26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
4、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7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二楼大厅电子显示屏【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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