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楼、教学楼、文理科楼、实验中心、学生公寓等直饮水服务招标公告
综合办公楼、教学楼、文理科楼、实验中心、学生公寓等直饮水服务招标公告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综合办公楼、教学楼、文理科楼、
实验中心、学生公寓等直饮水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综合办公楼、教学楼、文理科楼、实验中心、学生公寓等直饮水服务
项目编号:YCZBQHD2017-007
采购人名称: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
采购人地址: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 |
采购人联系人:梁磊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钰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范围: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综合办公楼、教学楼、文理科楼、实验中心、学生公寓等直饮水设备供货、安装、验收、维修、运营服务等 |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环境工程学院院内 |
设备供货及安装周期:40天(日历日),运营服务周期:10年。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产厂家针对制水主机、即热开水器及直饮水机开具的授权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生产厂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一份项目授权书) 5)生产厂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及批准文号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法人章); 6)生产厂家的3C或CQ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法人章); 7)生产厂家的产品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法人章); 8)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法人章); 9)生产厂家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法人章);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法人章)。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法人章)。 |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自2017年1月22日至2017年1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报名合格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家园39栋4层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4日15:00时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环境工程学院行政综合楼406会议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2月4日15:00时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北环境工程学院行政综合楼406会议室 |
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张钰 |
联系方式:****-******* |
纪检监督: (一)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二)禁止歧视性或倾向性待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9、纪检监督电话:****-*******,联系人:米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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