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强夯处理地基施工和地基检测工程(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强夯处理地基施工和地基检测工程(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项目强夯处理地基施工和地基检测工程已由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晋市开备案【2016】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城锦纬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项目强夯处理地基施工和地基检测工程(二标段:强夯地基检测工程)
2.2招 标 人:晋城锦纬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晋城开发区金匠新区,金鼎路以东,络桦路以西,北至规划顺安街
2.4 投资额:约 70万元。
2.5建设规模:约70亩
2.6质量标准:工程地基检测与施工同时进行,满足国家现行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二标段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资质,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格证书。投标人近五年内应具有同类型工程业绩,同类型工程业绩是指地基检测工程。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申请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月22日至 2017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3:00 时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晋城市开发区泰富小区A座一单元102室报名。
4.2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证明一概无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地基基础检测资质证书;③企业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④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⑤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身份证;⑥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⑦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⑧同类型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
4.3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和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认可。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城锦纬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5*****667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红艳
电 话:139*****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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