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弘毅中学(原盘山县第二实验学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盘锦弘毅中学(原盘山县第二实验学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盘锦弘毅中学(原盘山县第二实验学校)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文件编号
编号:LH2017-PS003
二、项目内容
盘锦弘毅中学(原盘山县第二实验学校)装修(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报名、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1月22日至2017年1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证明资料: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
四、项目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自筹
五、领取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供应商于2017年1月22日至2017年1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交纳投标保证金20900.00元人民币,资格预审合格后到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整,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
报名地点:盘山县政府综合楼723室(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盘山县公安局西侧红楼)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项目联系信息:
采购单位: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151*****111
采购代理机构: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裕祥融城小区5#楼6层
项目联系人:冯欣欣
联系电话:****-*******
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吕品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地址:盘山县政府综合楼723室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户名: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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