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乡规划展览馆运营配套家具用具、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城乡规划展览馆运营配套家具用具、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JL-ZCHW-161203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乡规划展览馆运营配套家具用具、设备设施项目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展馆运营分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乡规划展览馆运营配套家具用具、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长春市城乡规划展览馆。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完毕。
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应是货物生产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 业绩要求:近年(2013年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供货业绩,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未被列为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
(2)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
(3)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展馆运营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寓)6楼招标二部
联系人:马丹丹
电话:15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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