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黄泽江干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新昌县黄泽江干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L) 1、招标条件 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的新昌县黄泽江干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新发改审【2017】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新昌县黄泽江干流综合治理工程范围为钦寸水库坝址至石桥头活动堰河段,河道长度约8.4km。工程建设内容:新建或加固堤防11公里,新建生态堰坝1座,改造堰坝3座,1座翻板闸门建设(过闸流量700m?/秒),两岸景观风情带和慢行系统(绿道约9公里)的建设,滩地上体育运动场地、生态停车场、游憩设施等节点的修建,生态滩林和水生植物的保护和修整等。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羽林街道(起点为钦寸水库,终点为石桥头堰); 2.3监理服务期:21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1年。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已在绍兴市水利局办理过《2017年度绍兴市水利局水利监理企业信息登记证》手续的单位,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2 月13 日 10:00 时整,地点为: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二)(新昌大道东路668#四楼,客运东站边)。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人交易员持“交易证”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时,应携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缴纳交易席位费300元。“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已提交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的,则不须另行提供。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递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投标申请书”并缴纳交易席位费。 7.投标人交易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 “交易证”,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8.“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及办理“交易证”的相关要求可登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tb.gov.cn)查询下载。 9、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吕先生 0575-********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cztb.gov.cn)可能有澄清、答疑等有关消息。 招标人: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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