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2017年品牌策划及媒介代理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2017年品牌策划及媒介代理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17-01-22 06:02:1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2017年品牌策划及媒介代理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8">1. 招标条件

********9">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2017年品牌策划及媒介代理服务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17-022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0">2.1 服务地点:广州

2.2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 预算金额:384万元(含增值税)[广告发布费(媒介采购费)300万元,品牌策划费和媒介代理服务费84万元]

2.4 招标范围:负责广州分公司2017年电信业务的推广服务,及媒介策划、传统媒介采购、媒体公关、广告投放、效果监测与评估、媒介资源整合。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中的项目需求书》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标段情况: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法人单位(总公司)的有效授权。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并且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须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不要求。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4年以来同类项目(品牌策划及客户媒介相关项目)的业绩。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提供至少一份2014年至今的品牌策划项目业绩合同证明文件;(2)同一客户1年内媒介采购量100万元(人民币)以上;(3)累计媒介采购量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按合同签订时间,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备注:品牌策划定义:对企业品牌、业务品牌及产品品牌的整合包装与推广策划,实现品牌形象的建立、传播、及持续维护等。例如:品牌定位,规划、产品包装设计、物料制作等。

3.4信誉要求:近三年无任何违约情况,须提供近三年诉讼及仲裁情况

3.5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10人。

1)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社保局出具的2015年10月1日以后的社保证明);

2)其中驻点人员1人,必须为乙方正式员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国家法定工作日全职驻点。

服务地点:广州。

服务内容:①接收并落实需求,汇报实施进度。②支撑临时性突发性的需求。

3)项目其他成员8人(策划总监和客户总监等,不含项目负责人、驻点人员),策划总监和客户总监须具有3年以上国际品牌或全国性领导品牌的广告代理工作经验,其他人员必须具有1年以上的同类项目工作经验,项目专职团队须在该公司服务至少1年以上。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01月01日至20170101日)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01月01日至20170101日)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01月01日至20170101日)有骗取中标的;

(7) 实施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4.1请于20170122日至2017020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2楼标书售卖处持以下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招标文件服务,网上售卖方式和线下售卖方式并行;采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登陆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jscs.net:81)了解详情并办理;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 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如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包括一般纳税人资质证书、一般纳税人认定书或盖有“一般纳税人”字样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4)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2">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2160930 分,地点为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壹万捌仟捌佰陆拾元整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址:http://)、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网址:http://www.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邮编: 510055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辛夏洋

项目联系人:辛夏洋

标书售卖电子邮件:********@qq.com

电话: 133*****766********

传真: ***-********

电子邮件: zbb@zjscs.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庙前直街支行

账号:****************213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170122

标签: 媒介 品牌策划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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