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泉湖垃圾场第二次续铺膜工程招标公告
湘乡市泉湖垃圾场第二次续铺膜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湘乡市泉湖垃圾场第二次续铺膜工程已由湘乡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湘乡市环卫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市采购办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湘乡市泉湖垃圾场第二次续铺膜工程
2.2 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17)014;委托代理编号:XY2017-005
2.3 建设地点:湘乡市泉湖村
2.4 项目投资额:约224万元
2.5 工期要求:60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规定要求执行。
2.8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要求。包括山体平整、新修110米混凝土道路(支二路)、混凝土的截洪沟480米、新旧铺膜搭接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年2月15日8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 年 1 月 22 日~2017 年 1 月 26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持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本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取得社会统一代码企业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⑤“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到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工贸新区转盘处)报名(报名时上述所有资料要求查验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资料一套)。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不符合要求或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接受其报名。
6.2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 2 月 15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湘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务门前街道67号,原老市政府一栋一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湘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乡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湘乡市环卫管理处
地 址:湘乡市桑梅路81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137*****158
招标代理机构: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工贸新区转盘处)
联 系 人: 舒先生 陈铁华
电 话: 139*****180 138*****222
传 真: ****-********
标签: 垃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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