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路(榆三小学-环城西路)南侧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新建工程
太白路(榆三小学-环城西路)南侧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新建工程
本招标项目榆中县太白路(榆三小学-环城西路)南侧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新建工程资格预审已由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榆发改【2016】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7 ,招标人为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建设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项目名称:榆中县太白路(榆三小学-环城西路)南侧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新建工程
1.3、建设地点:榆中县城关镇
1.4、资金来源:自筹、银行贷款
1.5、工程概况:榆中县太白路(榆三小学-环城西路)南侧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新建工程,该道路西起榆中县第三小学,东至环城西路,道路全长521.81m,道路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度40m。本次实施宽度为12m,实施横断面布置为4.0m(机非分隔带)+4.0m(非机动车道)+4.0m(人行道)=12m,采用沥青混泥土路面。本次设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1.6、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内容。
1.7、工程投资:总投资约529.9万元。
1.8、计划工期:开工日期: 2017 年 3 月15 日
竣工日期: 2017 年 5 月15 日
计划总工期:62日历天
1.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至2015 年),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投标人按甘建建【2016】231号要求配备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其中现场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一年(2015年11月-2016年11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中标后不允许更换;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具有近三年(指2013年12月1日之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同类工程施工(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3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申请人近三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为成立以来)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项目公告发布后出具查询函有效,发布前开具的无效。
2.5省外企业按甘建建【2016】20号文规定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2.6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2.7.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三、资格审查方式: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较多时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
四、报名方式及携带材料
4.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2需携带资料:
(一)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取费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附身份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职称证;③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④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一年(2015年11月-2016年11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中标后不允许更换;⑤投标人近三年(指2013年12月1日之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程同类工施工(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业绩;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应当为项目负责人);⑦单位介绍信。⑧投标人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申请人近三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为成立以来)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发布前开具的无效。
(二)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四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报名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工程建设施工投标资格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外地企业可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用A3纸正反面打印)。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 2017年 1月 11日- 1月 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 1月 11日至 2017年 1月 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5.3报名地点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1室(榆中县兴隆路229号)
六、其他
6.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确认,于 2017年 1月 12日17:00时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招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招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 2017年 1月 13日到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招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招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月 23日 15时 00分;
7.2 递交地点: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局 楼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兴隆路229号)。
7.3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申请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到场。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榆中县栖云北路4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181*****563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海鸿大厦902室
联系人:金云云、苏园园 电话:152*****588、188*****261
审核备案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榆中县栖云北路4号
2017年 1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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