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海石湾滨河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红古区海石湾滨河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红古区海石湾滨河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已由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红政办发【2016】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红古区海石湾滨河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2、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

3、工程概况: 兰州市红古区红山路至团结大桥,全长5.0km。

4、服务周期:30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规定,进行资料收集和测量、分析、评价等工作,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组织专家会议审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项目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或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项目管理机构拟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须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

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5、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社会信誉并提供(2013-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办理进甘备案信息登记;

8、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投标人须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三套,逐页加盖印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投标资格审查表一式四份(可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用A3纸正反打印)。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7年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古分中心报名大厅(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西口二号统办楼七层)。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2月3日-2017年2月7日

4、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古分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局

地址:兰州市红古区中和路13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515号

联系人:冯展鹏

电话:139*****642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局(招标办)

2017年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防洪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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