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公告以下采购事项:


一、 项目编号:ZHAEEC17-038CG


二、 采购人: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标的: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采购


五、 采购预算:


包组A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元整(¥2,450,000.00);


包组B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包组C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元整(¥1,850,000.00)。


六、 保证金金额:


包组A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000.00);


包组B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包组C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37,000.00)。


七、 项目简介:包组A:1台75吨汽车起重机;包组B:1台16吨随车起重运输车;包组C:1台0.57m3轮式挖掘机,1台0.2m3轮式挖掘机;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评分标准: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制造商或其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车辆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可追溯至制造商或其国内分支机构的货物合法来源证明材料(包括经销或代理或投标授权文件,对投标人开具的经销或代理或授权文件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核对,或者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其他层级的经销或代理或授权文件可提供复印件,经销或代理或投标授权文件如非中文的,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其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允许参加投标,否则经销商(或代理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家或2家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未按时购买招标文件或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九、公告起止日: 2017122日至2017215日;


十、购买招标文件起止日:2017122日至201726


十一、 采购联系地址及联系人: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联系人:刘先生、****-*******(项目咨询);熊小姐****-**************(标书售卖);传 真:****-*******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2日



标签: 车辆 水务集团 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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