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生态园生态环境整治及农业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香河生态园生态环境整治及农业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生态环境整治及农业产业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生态环境整治及农业产业开发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生态环境整治及农业产业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生态环境整治及农业产业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一标段
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西南部
3、工程规模:香河生态园位于徐圩新区西南部,东临徐圩新区临港产业区,西靠东辛农场,园区占地总面积约为10.9平方公里。
4、招标范围: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生态环境整治及农业产业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一标段项目包括景观绿化、环境整治、水利系统、道路、综合管网等基础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5、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具体与项目施工标段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 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4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不少于6人(具备监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或省监理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10、其它要求:
(1)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2)投标企业及法人代表和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6年9-11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未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处罚或履约考核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六、获取招标文件
1、请于2017年1月23日至2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前来报名。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代理机构地址: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穆传凯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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