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铁塔共享改造检测与评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铁塔共享改造检测与评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铁塔共享改造检测与评估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ITCC-HBTTZB*******),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地点为石家庄市广安大街45号广安大厦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铁塔共享改造检测与评估服务,本次招标为满足河北铁塔公司2017年第一批铁塔改造建设需求,项目预算金额约880万元人民币,最终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本项目按照实施地市划分为2个标包,各标包预估金额、中标人数量、份额分配如下:


标包

预估金额(万元)

中标人数量

份额分配

标包1:石家庄、邯郸、邢台

650

2

第一名60%,第二名40%

标包2:保定、衡水、沧州

230

2

第一名60%,第二名40%

各投标人按照标包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包的投标,不同标包可以兼中。

********5">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单位(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须出具政府主管部门授权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注册资金(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为开办资金)应达到500万元人民币;

2.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或《建设(筑)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能力应同时包括地基基础检测、钢结构检测, 《计量认证证书》(CMA)须提供证书附表复印件, 《建设(筑)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提供副本检测项目范围;

2.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须至少签订一项铁塔检测类项目合同或委托单;

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核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

********7">4. 招标文件的获取

********8">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2月3日,上午9时至12时与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联系人:刘晓泽,联系电话:150*****556,邮箱:liuxiaoze@citcc.cn,文件购买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淮河道东城国际3号楼1004室。

招标文件的售价为:每标包人民币300元,标书款须以汇款方式提交(账户信息详见本章第7条相关说明),售后不退。

4.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如下购买证明文件:

(1) 公司介绍信

(2) 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盖章件(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3) 标书款电汇底单

(4) 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纸质签字/盖章文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2,纸质原件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无需密封)

(6) 填写完整的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纸质盖章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3)

(7) 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3如投标人不能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的如下证明文件:

(1) 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2) 公司介绍信盖章扫描件

(3) 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盖章扫描件(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纸质盖章原件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无需密封)

(4) 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5) 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纸质签字/盖章文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2,纸质原件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无需密封)

(6) 投标人税务信息证明文件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3)。

(7) 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以上证明文件需要在标书发售期内使用本项目负责人邮箱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纸质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石家庄京州国际酒店7层5号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与谈固南大街交口西行20米路北,酒店联系电话152*****02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石家庄京州国际酒店7层5号会议室公开进行,招标人邀请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及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0">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编: 100079

联 系 人: 刘晓泽周莹 张庆玉

电话: 150*****556180*****680180*****686

电 子 邮件: liuxiaoze@citcc.cn

户名: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银 行: 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 ****************7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3日


附件1:

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

我公司-(公司名称)公司,作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的合作单位,在参加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铁塔共享改造检测与评估招标项目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铁塔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诚信为本。为防止我公司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此特向河北铁塔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2、始终坚持诚信不渝和操守完美的最高道德标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公正坦率的方式与铁塔公司合作。在合作交往活动中坦诚、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保证产品和服务的时效性和质量,不搞价格欺诈。

3、不向铁塔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铁塔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铁塔公司安排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铁塔公司工作人员;不为铁塔公司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4、不单人约见铁塔公司工作人员;不到铁塔公司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5、不向铁塔公司工作人员询问敏感、保密信息或施加任何影响。

6、不向他人泄露铁塔公司的网络结构、网管数据、用户资料、业务情况、管理制度、营销方案等商业秘密及任何铁塔公司严禁外泄的细节问题。

7、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个人和机构向铁塔公司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8、如果我方或我方工作人员有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铁塔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的处罚,处罚包括:被取消/延迟付款、交纳罚款、扣发酬金、被取消合作资格、被宣布合同无效、被停止参加铁塔公司项目资格等。

9、监督人:贾嘉 监督电话 ****-********

承诺单位(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标签: 评估 检测 铁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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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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