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建设局环卫购买服务园林养护购买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阜康市建设局环卫购买服务园林养护购买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环卫购买服务园林养护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阜康市建设局环卫购买服务园林养护购买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FKCZ-CG2017C-1
三、采购机构名称: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采购需求:
为了促进环卫、园林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政府购买市场化运作优势。通过市场化引入竞争机制,降低作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率,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按照“明确责任、强化管理,量化考核、按质付费,绩效管理、服务民生,公开透明、便于执行”的原则,计划在2017年起在我市实施环卫、园林养护购买服务。
环卫购买实施内容主要包括阜康市范围内城市道路、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服务、垃圾收集、冬季除雪、环卫专用车辆和设施设备的配置与更新管理、特殊情况下的环卫保障(如突发应急事件或大型检查、重大活动保障及暴风雪)等服务。
绿化园林养护服务实施内容主要包括阜康市城区范围内城市绿化园林养护、树木修剪、喷灌系统更新等园林养护服务。(详见标书项目概况)
服务期限:1年
五、采购预算价:1734.13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
1、营业期限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2、具有专业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具备园林壹级并同时具备市政二级及以上资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持单位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8、中心开具缴纳保证金的收据;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请投标人携带以上证件在谈判现场确认。谈判现场均按以上要求提供,由评审组予以审核。
注:报名时须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17年1月23日—2月13日(工作日),获取招标文件时在“阜康之窗”采购公告栏自行下载
八、投标保证金: 按预算价1%收取即17万元,以银行电汇或网银转帐交入中心帐户。(投标方投标报名之后、开标之前无故撤销投标的,招标方将扣除投标保证金的10%)
九、开标时间:2017年2月13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十、付款方式:按照季度支付、支付方式按照3:3:3:1方式支付。
十一、采购机构地址:阜康市准噶尔路237号
十二、谈判地点: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标大厅
十三、联系人:支生辉 联系电话:****-*******传真:****-******* 邮编:831500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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