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轮台热电分公司辅助运行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华能轮台热电分公司辅助运行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9">华能轮台热电分公司辅助运行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6">1.招标条件 ********4">华能轮台热电分公司辅助运行项目已由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5">2.项目概况及要求2.1使用地点:华能轮台热电分公司。
2.2电厂规模:2台350MW火电机组。
2.3工程项目地址:新疆巴州轮台县拉依苏工业园区华能轮台热电分公司。
2.********9">3 项目承包方式:辅助运行岗位人员劳务外包。
2.4 项目内容及范围:全厂化学、除灰、脱硫专业巡检员;石子煤清运叉车司机;输煤巡检、推煤机与装载机司机。
2.5 工程项目承包期限: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实际进厂时间为准)。
********2">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的资格审查:
3.1.1 本项目对申请人须进行资格审查(本项目为资格预审);
3.1.2 申请人应提交能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资格文件材料:
3.1.3 申请人具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申请人向招标人提交的《申请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申请人技术服务组织机构框图;
3.1.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服务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
3.1.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6申请人合法经营和履行国家规定义务的有关证明(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
3.1.7具有良好的财务制度。提供近3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的财务报表。
3.1.8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至少2项以上类似业绩。
3.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9">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实行有限数量制。(选取打分排名前5名的申请人参与最终投标)
********0">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7">5.1 请申请人于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5日,每日上午11:00时至13:30时,下午 15: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1幢33层G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申请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报名。
********8">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8">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现场递交地址为:乌鲁木齐市小西门金谷大酒店3楼小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0">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和新疆信息网网(http://www.xj.cei.gov.cn/index.jsp) 和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发布。
********9">8.联系方式招标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799号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新疆分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1幢33层G室
联系人:廖超
联系电话:1899982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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