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中小河流综合整治盘石店镇河道治理二期(三-七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海阳市中小河流综合整治盘石店镇河道治理二期(三-七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海阳市中小河流综合整治盘石店镇河道治理二期(三-七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7-000522-0611-19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阳市中小河流综合整治盘石店镇河道治理二期(三-七标段)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阳市盘石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主要工程内容为:盘石店镇仙人盆至薛家村段河道治理,治理全长1627米;龙头村河道治理,治理段河道总长1122米;马格庄-徐家泊村河道治理,主河道全长3316米;朱兰夼-崖下村河道治理,主河道全长3390米;井家沟至虎山村河道治理,治理段河道总长8606米;工程计划投资约182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按一个标段进行监理招标。
本工程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90日历天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拟任项目总监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师资格证书;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3.4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hyzbb.com)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海阳市团结村委办公楼一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济南路82号,海阳市人防中心大楼3楼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海阳市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阳市盘石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吕晓青
电话:139*****71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A座21层
(海阳办公地址:海阳市团结村委办公楼一楼)
邮编:265100
联系人:于军霞
电话:****-*******
传真:****-*******
2017年1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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