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狮街道后垅社区市政配套设施改善工程(增)招标公告

新狮街道后垅社区市政配套设施改善工程(增)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网上下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狮街道后垅社区市政配套设施改善工程(增),已由金婺发改【2015】17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新狮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93万元人民币(已落实50%,计人民币46.5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新狮街道后垅社区;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6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来开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本单位在册人员证明(分别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10月、11月、12月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

3.7须提供已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16日14时30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4.3席位费应在开标前缴纳,因区财政局非税资金开户银行和账号有变,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一天完成缴纳席位费,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注意事项。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14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婺城区紫金南街369号瑞唐国际附楼3楼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行政监督部门: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新狮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 地址:金华市董宅路268号新都花园1幢2楼
联系人:叶逊 联系人:贾健美

联系电话:158*****243 联系电话:****-********


2017年1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善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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