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新宁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新宁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PPP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新宁财采计[2017]000166、委托代理编号:HNZJCG2017-GC(XN)-003)社会资本方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新宁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PPP项目。

1.2 建设地点:新宁县污水处理厂内。

1.3 项目工艺及规模:采用两级好氧发酵处理工艺,污泥设计处理规模20吨/d(含水率80%污泥)。

1.4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门卫室、污泥备料车间、调理剂备料车间、投料车间、两级好氧发酵塔、污泥处理车间、成品污泥堆放车间、配电室、仓库和污泥处理工艺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等。

1.5 项目总投资额:

1.5.1本项目投资概算为2465.80万元【其中:1工程费用约1746.33万元(建设工程费约411.63万元、设备购置费约1194.25万元、安装工程费约140.45万元);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约301.9万元;3预备费约208.33万元;4铺底流动资金约9.25万元;⑤土地及前期费用约200万元】。

1.5.2新成立的项目公司资本注册金约为1000万元,新宁县城投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入约8.55亩土地及前期费用占股不低于20%,社会资本方出资800万元(现金为实缴)占股不高于80%。项目注册资本金以外的缺口资金由项目公司以污泥处置的特许经营权为质押向银行贷款。

1.6 特许经营期:运营期30年(不含建设期),建设期为1年;

1.7 实施模式:中标人与项目实施机构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签订PPP合同,与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

1.8 招标内容:

①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政府采购方式选择项目社会资本方。中标人与项目实施机构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签订PPP合同,与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

②新宁县人民政府将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以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新宁县污泥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等,提供污泥处理服务并获得污泥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新宁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及配套设施无偿、完整地移交给新宁县人民政府或新宁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③按照相关规定新宁县人民政府确定新宁县污泥处理工程的具体建设时间,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工程施工图核定投资额,项目公司根据相关程序,按照工程施工设计的要求投资、建设、运营,并从其开始运营日起按污泥处理价格计算其服务费,其经营终止年度为30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质条件: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保相关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5年或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社保相关证明文件指:若当地社保局不发社保登记证或对社保登记证不进行一年一检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及社保缴费凭证。

2、投标人特定资质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3)在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污泥处理运行不善被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处罚;且在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3新成立的项目公司对污泥处理厂的工程建设应依法依规按程序实施。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5日至 2017 2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宁县粮食局办公楼二楼)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证明、2015年或2016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持入围通知书在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3.3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证明材料原件)的递交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2 13 9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宁县粮食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 2017 2 13 9 00分(北京时间)。

6、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将全部入围,若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采购。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地 址:新宁县武装部(长城宾馆三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85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宁县粮食局办公楼二楼

联 系 人:唐松海

电 话:****-******* 133*****862

传 真:****-*******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泥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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