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氧气招标公告
医用氧气招标公告
吉林市人民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005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人民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已由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吉林市人民医院,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医用液态氧、医用气态氧(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3供货期:保证招标人要求供货。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医用氧气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GMP认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证。且有二级医院一年以上医用氧气供氧业绩。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中标后将本次招标合同转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月22日到2017年1月26日16:00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7年1月22日到2017年1月26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6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同时递交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肆万叁仟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0021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学军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号
联系 人:崔强
联系电话:****-********
2017年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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