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机招标公告

复印机招标公告

竞价编号:FJ2005ADD025
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包括该备选品牌协议定点供应商)对以下货物进行竞价,竞价截止时间: 2005年7 月 28日 9时(北京时间)。
定点协议采购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品目号商品类别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单位数量协议价
(单价)
11复印机富士施乐DC286DD,DC286网络打印\传真\扫描单元\硬盘组件\工作台\网络管理软件台1*43000
21复印机理光aficio2238C,自动反转送稿器DF77,2*500张供纸盘PS550,另配IEEE1394界面卡台1*103800

注: 打“*”号项目所列价格为用户预算的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可以不需低于该价格的1.5%
竞价须知:
1、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到省政府采购中心购取本文件时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原件备查),若非由法人本人参与竞价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保证金必须在竞价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开户名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15)。定点协议供应商无需每次另行提交竞价保证金。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含选配件)必须是未开封原装正品,现货供应,若提供非未开封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按合同包竞价,每个品目号报价必须低于该机型的定点协议采购价的 1.5%(含 1.5%)以上才能被接受,按价格最低者中标,若有报价相同则:
①定点协议中标供应商优先;
②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早则优先。
4、若至竞价截止时间无人竞价,则成交方为定点协议中标供应商。
5、特别说明: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单位计算机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购〔2005〕13号)、〈《关于省直单位照相机、投影机(仪)、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协议供货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购〔2005〕16号〉)第七条规定,竞价结果需经采购单位确认,若采购单位确认有比竞价结果更低价格〔其价格必须低于竞价结果1.5%(含)以上〕的同厂同规格货且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则此次竞价结果无效,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
联系人:唐崇旋 联系电话:********

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5年7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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