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2017年1月份物资采购计划13大类污水处理剂(13-01-YⅡ-201701包)招标公告
辽河油田2017年1月份物资采购计划13大类污水处理剂(13-01-YⅡ-201701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辽河油田2017年1月份物资采购计划13大类污水处理剂(13-01-YⅡ-201701包) | ||||||||||||||||||||||||||
项目编号 | ****-*******-LHYT-*******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种类及规模: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招标项目名称:2017年1月份物资采购计划13大类污水处理剂(13-01-YⅡ-201701包);招标范围、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附表1:2017年1月份物资采购计划13大类污水处理剂(13-01-YⅡ-201701包)招标明细表;实施或交货地点:详见附件1-1:项目概况及商务条款。工期或供货周期:详见附件1-1:项目概况及商务条款。 2.使用功能:详见附件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5.服务:详见附件 6.项目进展情况:日期:2016年01月24日招标编号:LYWZ-2017-0012招标条件: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工期或供货周期:详见附件1-1:项目概况及商务条款。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及以上;(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3)投标人具有在石油石化行业内5000m3/d以上油田采出污水去除COD工程业绩,需提供使用单位证明(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销售合同(携带原件备查),无使用单位证明及销售合同的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否决其投标;(4)投标人所投物资执行的标准必须满足本包产品的技术要求;(5)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后三个工作日内,招标机构组织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考察现场并提取污水水样,投标人对提取的污水水样的水质及菌种进行分析后,对投标产品进行分析、调整,投标人需将投标产品送省级(含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认证或认可的检验机构按技术要求中的检验依据进行检验,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携带原件备查)中的检测数据均应满足技术要求的技术指标。如不满足任何一项技术指标则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否决其投标;(6)招标机构组织评标后,按照投标人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首先选择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现场筛选中试,投标人应承诺能提供足够的投标产品、人员用于中标前的现场筛选中试(筛选中试所需要一切费用由投标厂家自己承担),并服从中试筛选结果。筛选中试技术要求见附件《营养剂筛选中试方案》。(7)投标人应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产品质量认可证,否则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否决其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03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2月08日 16时00分00秒 | |||||||||||||||||||||||||||
3.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7年02月 03 日至2017年02月 08 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发售(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有意参加的公司请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102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4日 08时30分00秒 | |||||||||||||||||||||||||||
4.投标文件递交书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2月 24 日0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206室。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02月 24 日08时30分;(网址:http://www.lywz.net)。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帐户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帐号:****************0023,开户行:盘锦建行油城支行。(注:投标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编号、标段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将电汇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到账信息并出具已确认的缴款凭证,投标人应索要该凭证制作到投标文件中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可单独密封并随同招标文件一同提交,不按上述形式证明提交保证金的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要注意留出充足时间);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以上凭证均应与招标文件编号对应,否则为无效凭证。投标人凭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102房间办理《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缴款单》;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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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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