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网络安全综合防控和安全事件通报应急处置平台项目(软件部分)招标公告

太原市网络安全综合防控和安全事件通报应急处置平台项目(软件部分)招标公告

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网络安全综合防控和安全事件通报应急处置平台项目(软件部分)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关于太原市网络安全综合防控和安全事件通报应急处置平台项目(软件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公安局所需太原市网络安全综合防控和安全事件通报应急处置平台项目(软件部分)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太原市网络安全综合防控和安全事件通报应急处置平台项目(软件部分)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太原市网络安全综合防控和安全事件通报应急处置平台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独立使用。平台要实现纵向与部、省两级关键网络信息基础设施防控平台的互联和数据共享。

本项目的建设旨在保护关键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和智能终端的安全,目标是建设区域版终端设备安全监测系统,同时在山西省、太原市两级电子政务外网构建一个包含平台统一帐号、认证、授权、审计、管理,网络安全数据采集,网络安全数据存储,网络安全威胁大数据综合分析,关键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御和态势感知,网络安全威胁分析预警,网络安全威胁和案(事)件通报处置,网络安全智能监管,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指挥调度,网络安全态势可视化展示,网络安全案件侦查调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平台。本平台融合各种网络安全要素,从宏观的角度实时评估整体网络的安全态势,并能够对网络安全形势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

3、招标编号:2017-1-2-G

4、采购预算:5,139,670元

招标内容: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序号

品名

技术规格及要求

数量

1

网络安全综合防控和安全事件通报应急处置平台项目(软件部分)

要求投标人提供一体化的太原市网络安全综合防控和安全事件通报应急处置平台,用户登录门户之后可直接访问和使用项目建设的各个系统功能,整个系统平台以统一的界面展现在用户面前,统一操作、统一分配权限、统一管理。

平台定制软件主要包含11个关键系统,分别是平台统一账号、认证、授权、审计、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数据采集系统,网络安全数据存储系统,网络安全威胁大数据综合分析系统,关键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御和态势感知系统,网络安全威胁分析预警系统,网络安全案件侦查调查和情报挖掘系统,网络安全威胁和案(事)件通报处置系统,网络安全智能监管系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指挥调度系统,网络安全态势可视化态势展示系统。

1项

2

系统集成、接口互联,以及用户培训、调试、验收、现场施工等系统集成,3年5人驻场质保服务

1套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交货(完工)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60天内

交货地点:太原市公安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侯家巷19号)

7、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8)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2月10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9、答疑会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2月13日上午:9:00

(2)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7年2月21日上午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21日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1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2、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包括: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3、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4、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5、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邮编:030002

联系人:樊宁、高艳芳联系电话:****-*******

薛滨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侯家巷19号邮编:030001

联系人:郭伟光联系电话:****-*******159*****024

16、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月25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1月25日

标签: 软件 处置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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