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太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太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物业管理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关于物业管理公开招标的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所需物业管理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物业管理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7-1-1-G
3、招标内容及预算:共一包。第一包:物业管理(1项)、采购预算合计:3,443,000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4、项目概况: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技侦楼位于新晋祠路与长兴北街交叉路口,使用单位为太原市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进驻约500人。项目占地面积约52026㎡,建筑面积约47337㎡。高度为6层,其中:地上6层,地下1层为设备间与停车场,停车位200个(内部使用,不收费,已安装智能牌照识别管理系统)。设备间大部分设置在地下1层,1-6层每层设计2个空调机房,楼内安防、消防联动监控室个1个,消防水池2个,设置有1座化粪池约100m3。配备有高压配电室2个,低压配电室1个,供水采用无负压供水方式。夏季采用中央空调制冷,冬季采用集中供热方式供暖。楼内配置9部电梯(8部客梯、1部货梯)。室内共有26个会议室,有26个卫生间,六楼建有预防犯罪教育基地,约2000㎡。一层建有内部食堂,建筑面积约1500㎡。
外围为铁艺围墙,设计有三个出入口,实际使用两个出入口,其中一个为信访、控申专用。对外设有控申接待大厅及举报接待大厅各一处。绿化面积约(52026㎡×30%)15607.8㎡,室外道路面积约29000㎡,院内部分区域规划设计有地面临时停车位(供专用车辆停放,不收费),大门已安装自动伸缩门及车辆智能管理系统。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入驻到位。付款方式根据考核办法按月支付。
服务地址:太原市新晋祠路和长兴北街交叉口。
7、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7)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外地企业中标后需在我市注册分公司并按规定到市物业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2月10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9、现场勘查及答疑会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1)时间:2017年2月16日下午15:00
(2)地点:太原市新晋祠路和长兴北街交叉口
(3)联系人:李永刚联系电话:138*****201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7年2月28日上午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28日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1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2、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包括: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3、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4、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邮编:030002
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
韩倩倩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太原市新晋祠路和长兴北街交叉口邮编:030001
联系人:李永刚联系电话:138*****201
15、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月25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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