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两岸环境品质提升工程(越秀区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江两岸环境品质提升工程(越秀区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江两岸环境品质提升工程(越秀区段)
施工监理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招标代理单
根据越发改函[2016]193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现对 一江两岸环境品质提升工程(越秀区段)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一江两岸环境品质提升工程(越秀区段)施工监理
二、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路(西起人民南路,东至二沙岛,含二沙岛晴澜路、晴波路)
四、工程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约 2993.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393.570457万元。
五、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项目位于越秀区沿江路(西起人民南路,东至二沙岛,含二沙岛晴澜路、晴波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立面整治工程、道路升级工程。
3、招标规模:建筑立面整治包含30栋建筑的立面修缮、改造及清洗等,总整治面积为73732平方米;道路升级工程包含道路的修补、加铺沥青、更换装饰性井盖、完善无障碍设施等,改造总面积为72260平方米。
4、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5、招标控制价:50.84万元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
九、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
5、投标人自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电话:***-********;地址:广州市东川路2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http://)、广东省招标招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月25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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