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诸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配套服务(桩基检测)定点(新增)采购项目

2017年度诸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配套服务(桩基检测)定点(新增)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编号:诸政采2017-0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7年度诸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配套服务(桩基检测)定点(新增)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次招标为2017年度诸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配套服务(桩基检测)定点(新增)采购。诸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与其直接相关的配套服务单项预算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服务类项目进行年度定点采购。

招标服务期限:中标确定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原入围结果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原入围单位不需要参加本次采购。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多家具有投标资格的关联单位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投标活动。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投标截止之日不得有县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正在公示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2月3日-2017年2月13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自2016年12月23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3、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证书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7年2月23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2月23日10时整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诸暨市建筑业管理局联系人:赵军 ;****-****************(带传真)

地址:诸暨市滨江南路11号1205室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姚震华 ;联系电话:****-****************(带传真)

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北602室

诸暨市建筑业管理局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2月3日

附件:
********.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桩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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